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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被判入监四个月:“一定会上诉!”

2018年05月16日 4:32 PDF版 分享转发

图说:在二审逆转判有罪,马英九5月15日受访表示上诉到底。(夏小华摄)

图说:在台湾,前总统马英九涉泄密案二审逆转判有罪,马英九5月15日受访表示上诉到底。(夏小华摄)

图说:蓝营人士声援被判刑的前总统马英九。(夏小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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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台湾发言人吴维雅说明马英九二审判4个月。(夏小华摄)

在台湾,前总统马英九涉及“泄密案”原一审获判无罪,检察官不服提起上诉;高等法院5月15号二审宣判大逆转,改判有罪,打破马英九法庭上零判刑纪录。

台湾高等法院发言人吴维雅法官在记者会上说:“原判决撤销,被告马英九先生犯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罪,处有期徒刑四月,使得易科罚金。”马英九仍可上诉,交12万元新台币(约2万5千元人民币)可免坐牢。

马英九被控5年前总统任内,处理国民党籍立法院长王金平、民进党籍立法委员涉及司法关说案,将特侦组侦办中的案情,告知当时阁揆江宜桦等人。地方法院一审采信马英九辩词,以马英九当时行使《宪法》赋予总统的“院际调解权”,可阻却违法为由,判无罪。

改判马英九有罪基于两项理由,总统为广义公务员,应负保密义务。且此案当时并无院际争议,没有院际调解权的适用,被告泄密行为无关国家安全,也无涉公共利益。

吴维雅法官强调:“假借行政特权,恣意破坏『法治国』的具体实现手段,这样会跟宪法所揭示的『法律保留原则』,也就是涉及人民自由、权利干预、侵害的事项,必须有法律授权明文规定,才可以民主保障基本人权的核心价值,是有违逆的。”

对高院判决重话抨击他“对应保密的资料,未能恪遵法纪,轻率予以泄漏,身为民主法治国之元首,显然不足为表率。”

马英九现身回呛说:“面对这样一个案子,我如果回家睡大觉,这才叫做不足表率。”

马英九质疑高院二审判决,跟先前三个相关判决结果不同:“这个案子是一宗宪法诉讼,我争取的不只是我个人的权益,也包括『中华民国』未来的总统,他的权限不应该受到限制,因此我一定要去厘清这个问题,我一定会上诉。”

国民党批判高院判决曲解法令,羞辱国家元首,相信马英九处事份际(意思是处事本份),支持他上诉捍卫操守及清白。

亚洲警察学会秘书长叶毓兰认为马英九遭追杀,建议马直接进去关四个月,2020再选总统。

此案告诉人、民进党立法委员柯建铭说:“我个人认为轻判,但终究判决有罪。它是宪政史上具重大意义的判决。它的重要性绝不亚于任何宪法法庭的判决,是台湾宪政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捍卫宪政体制,终结特务治国。”

柯建铭引《菜根谭》一书所言:“弄权一时,凄凉万古”,呼吁马英九应该认罪、不要上诉,留给宪政体制最后尊严。

台湾苹果日报报导,审理此案三位法官,一位曾被评选高院裁判品质最好法官,一位曾参与审理前民进党总统所涉国务机要费案。李登辉、陈水扁、马英九三名民选总统卸任后都遭起诉,未来马英九此案若三审定谳有罪,将是继陈水扁后被判刑的第二位民选卸任元首。

马英九还涉及多项其他案件再审。

马英九遭判刑引发对岸关注报导,中国大陆党媒《环球时报》报导:“一套西服都要穿十几年的『小马哥』,如今要和贪腐的陈水扁合演《监狱风云》了,台湾学什么不好,偏要学韩国搞政治清算?”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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