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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明确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 不受理P2P借贷纠纷

2018年09月07日 22:21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编者按:P2P是官商勾结的产物,不是“纠纷”,既然是纠纷,为什么公安强力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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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报道,最高法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特定类型互联网案件,“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纠纷”,“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等都包含在内。


  据介绍,“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特指与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订立的借款合同,并不包含P2P网络平台,互联网法院也不受理P2P借贷纠纷。《规定》自9月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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