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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新法规:联邦机构租外国房产 需披露信息

2021年01月07日 3:53 PDF版 分享转发

共和党参议员罗伯‧波特曼(Rob Portman)。

针对美国联邦机构租用所牵涉的安全威胁问题,相关法案已在两党通过,并于近期经川普(特朗普)总统签署正式形成法律。

根据此法,联邦政府需要形成相关系统,在联邦机构租用外国公司房产用于高级别安全防护用途之前,必须确认房产所有人,包括直接所有人、最高级别所有人和受益所有人。

负责管理美国政府各部门办公场所的联邦总务署(General Services Administration,GSA),必须在2023年1月之前实施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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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法律还规定,联邦总务署和其它联邦机构进行高级别安全防护的区域,其租赁协议中必须涵盖特定条款,包括禁止房产所有人和管理公司直接进入该区域。

该法案名为“保障联邦租约免遭间谍行为和可疑纠纷之法案”(Secure Federal Leases from Espionage And Suspicious Entanglements Act),或“保障联邦租约安全法案”(Secure Federal LEASEs Act)(S.1869)。川普总统于2020年12月30日签署生效。

该法案由共和党参议员罗伯‧波特曼(Rob Portman)和民主党参议员加里‧彼得斯(Gary Peters)于2019年6月共同提出。

波特曼1月4日发声明称赞川普总统签署该法案,并表示该法案有助于联邦机构有所准备,以处理间谍活动以及未经授权的网络黑客攻击、直接进入建筑物所引发的风险。

他补充说:“该法案,现在已经形成法律,将确保联邦政府获悉相关房产的所有权信息,以更好保护我们的国民和情报。”

上述两位参议员起草该法案时表示,此举主要是针对美国政府问责局(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GAO)2017年的报告。那份报告显示,联邦机构租用外国公司建筑物空间时可能存在安全风险,包括间谍行为、未经授权的网络攻击和直接进入相关设施,以及损毁相关建筑设施,比如建筑物的通信基础设施可能遭到损毁,建筑物内可能被偷偷放置监控设备收集情报等。

报告还指出,联邦总务署从2016年3月开始租用外国公司20个建筑物的总计330万平方英尺空间,用于高级别安全防护区域,涉及FBI和缉毒局(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DEA)等6个联邦机构,这些外国公司的总部分别位于加拿大、中国、以色列、日本和韩国。

报告特别强调租用公司房产的安全威胁,相关中国公司可能与中共政府有关联,来自中国的网络间谍行为构成巨大安全隐患。

中共2017年开始实施国家情报法,要求中国公司和机构要与中共国家情报部门合作,并予以协助。此法允许北京当局获得中国境内一切情报数据。

上述报告详细列出了租用外国公司房产的美国机构,以及相关房产的所有方。其中,租用中国公司房产的美国联邦机构有缉毒局、国土安全部和社会安全局(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联邦总务署总计签署了1,406个用于高级别安全防护区域的租赁合同,联邦政府无法确认其中三分之一的所有人。

来源:英文大纪元记者Frank Fang报导/张玉洁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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