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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海警发布针对中国渔船的枪械使用指南 可以先射击后报告

2016年11月10日 5:57 PDF版 分享转发

海警表示,2016年10月7日在仁川市瓮津郡小青岛海域,一艘中国撞沉韩国海警快艇后逃逸,快艇上的一名韩国海警跳海后被捞起,事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韩联社)

韩国海警星期二发布《枪械使用指南》,允许在海上执法的海警在遇到威胁或攻击时,可以动用机枪等武器,并且不需要事先报告或获取允许,可以先采取措施,然后再进行报告。由于这一枪械使用的主要对象是越境的中国渔船,上述“先措施后报告”的指南引起中国方面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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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海洋警备安全本部星期二发布《枪械使用指南》,对于海警在海洋执法过程中动用枪械作出了明确的指示。该指南说,在扣押越境捕鱼船只的过程中,若遇到船只船员动用武器或危险器物,用以阻碍公务执行时,根据国际法和韩国国内法,海警可以积极动用镇压装备、个人手持武器和公用武器。

“公用武器”是一个韩语的名词,是指非私人的,也就是国家的武器,对海警来说,指的是机枪和舰载的火炮。

该指南还说,枪械使用分3个阶段。韩国海洋警备安全调整官李春在说(录音),他说:“枪械使用分扩音器警告、警告射击和实际射击3个阶段。但是在遇到紧急情况或危险状况时可以省略这3阶段程序,直接使用武器。”

他指出,危险状况是指海警舰艇受到冲撞、人员攻击,或受到攻击威胁,届时海警本人可以决定使用手持的个人武器,指挥官可以决定动用机枪和舰炮。并且可以先采取措施,后进行报告。不需要事先获取动用武器的允许。

本于1日,2艘中国渔船在黄海捕鱼时进入韩国的专属经济水域。海警在进行扣押的过程中,被4处赶来的30多艘渔船围住。感到威胁的海警动用机枪,向围攻的船只共发射670多发子弹,驱逐围攻的中国渔船,成功扣押了2艘越境的渔船

这是韩国海警首次向中国渔船用机枪进行扫射。当时没有传出船员伤亡的消息。

对于韩国海警向中国渔船进行机枪发射,中共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曾表示,中方再次要求韩国在执法过程中保持克制,规范执法行为,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危及中方人员安全的过激手段,切实保障中方人员的安全与合法权益。

对于中国的保持克制和规范执法的要求,韩国的上述《枪械使用指南》等于是用法令拒绝了中方的要求。

一向关系友好的中国和韩国,因萨德部署的促发中韩外交摩擦,进一步殃及在黄海捕鱼的中国渔船。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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