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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逃美贪官赵世兰遭起底 合伙公司投资获利

2017年01月14日 10:18 PDF版 分享转发

蒙特利公园太平洋广场公司是一所民宅,办公另有地点。(记者丁曙/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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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贪腐案被告,在认罪协议中提供位于蒙特利公园市的两笔房地产,都挂在「蒙特利公园太平洋广场有限责任公司」(Pacific Plaza Monterey Park,LLC)的名下。这家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西柯汶纳市一处民宅,挂在该公司注册登记人的名下,户外也没有挂公司招牌。专家认为,该公司另有办公地点,赵世兰是开发案的投资者或合伙人,待开发案成功后分享红利。

据加州州务卿办公室公开的文件资料,蒙特利公园太平洋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在2014年7月24日在加州登记为国内企业,迄今大约有三年,公司目前处于运作状态。该公司注册代理人名叫周秦(James Chin Chou,译音),注册地址是1359 BENTLEY CT,WEST COVINA CA91791。

本报记者12日依据公共纪录的地址去现场,发现该公司坐落在一个居民社区内,整条小街的建筑都是样式相似的独立屋。其中,这所注册为「蒙特利公园太平洋广场有限责任公司」的民宅,户外没有挂牌,门口蹲着两头白石狮子,大门外围有铁栅栏,正门是木质门,铁栅栏上贴有警告性标识。当时大门紧锁,室内也无灯光,几次按铃亦无人应门。

据公共资料记载,拥有蒙特利公园太平洋广场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有两人。一位是James Chin Chou,根据公共纪录,他与23家公司有联繫。这些公司成立已超过23年,在九个月前,即2016年4月公司进行合併,目前仍有19家公司在运作,其馀四家公司被列为没有经营。另一位主要人物名叫林海晓(Haixiao Lin,译音),据公开纪录,目前他与两家公司有联繫,这些公司成立时间超过一年,目前都在运作。

据消息人士指出,目前在蒙市策划的六个开发案中,有一些是本地华资房地产公司主持进行的,包括蒙特利公园太平洋广场有限责任公司。通常大型开发项目都需要向社会集资,赵世兰应该是该公司的投资人。如果投资金额比较大,为确保投资安全回报,她也会成为合伙人,并且掌握部分股权。至于赵世兰是如何与蒙特利公园太平洋广场公司合作,目前还不清楚。

但企业资产管理律师李斌指出,公司的注册地址和实际办公地点可以不在同一地点,注册地址仅用于邮寄收发文件信函等,实际运作可以在其它地点,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是这样有风险。如果公司出现债务纠纷,法律又可以将该住宅视为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债权人可以要求拍卖该所住宅来偿债。所以,李斌认为,还是将公司注册地址和住宅分开较好,可以降低风险。

蒙特利公园太平洋广场有限责任公司所在的民宅,2001年建成,2002年出售,2009年被现在的屋主James Chin Chou买下,成交价为93.5万元。James Chin Chou也是该公司注册登记人。不过,此地只是他的住家,办公室可能另有地点,资料显示,目前他和另外19家公司有业务联繫。

来源:世界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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