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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最高法院长周强公开拒绝“宪政民主”“司法独立”引热议

2017年01月16日 10:55 PDF版 分享转发

图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网络视频截图)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高调宣称,坚决抵制西方“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所谓错误思潮影响,走“中国特色道路”。有关言论遭到舆论普遍质疑。有评论认为,这番言论再次印证中国的法律是在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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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党组书记、院长周强1月14日,出席了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周强在会上,谈及各级法院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必须掌握几项内容。包括,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坚决同否定领导、诋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错误言行作斗争;决不能落入西方错误思想和司法独立的“陷阱”,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周强还表示,要依法严惩利用网络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造谣诽谤、寻衅滋事、煽动群体性事件等犯罪;积极参与打击网络政治谣言专项行动,维护网络社会安全;要认真总结涉意识形态领域相关案件的审判经验,制定审理涉及侵害英雄人物、历史人物名誉荣誉等案件的司法解释,依法维护领袖、英烈形象,坚决捍卫党和人民军队的光辉历史。

有关言论一经报道,立刻引发一片哗然。郑州学者史宗伟向记者表示,如果周强认为“宪政民主”、“司法独立”这些是错误的,应当阐述他认为正确的思潮,并开放讨论:

“他既然认为那些是西方错误的,那正确的是什么?我希望听到他把正确的做一个完整的阐述。‘正确的’与‘错误的’如果能够真正展开公开的讨论的话,效果应该会很好。”

北京大学学教授张千帆撰文质疑道:宪政民主怎么就成西方的了?宪政就是实施宪法。中国现实是有一部宪法,而宪法当中规定了民主。宪政民主就是要实施中国宪法,落实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和民主选举。否定宪政民主,就是否定中国宪法;否定宪法,也就是否定了宪法规定的所有国家机构的合法性,各级人大、政府和法院都成了不合法的存在。不知这是出于对宪法的无知呢,还是无底线自黑?

法律学者徐昕也写道:司法独立是司法实现公正的必要条件,是法治的基本准则,是常识,是底线,不可回避,不可再退。司法独立程度的高低可以衡量一国的法治水平。中国须澄清误解,重申司法独立的重要性。

还有一些民众认为,周强只不过是说出了中国真实的司法现状。

北京律师梁小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周强的一番话再一次证明,中国的法律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而是为共产党服务的法律:

“周强他是学法律出身的,他能说出这样的话,说明这个法律并不是大家所想的或者官家总是在说的有司法改革任何迹象。我觉得,从他说出这番话可以打破很多人的幻想。实际上法律还是为这个政党服务的,中国的法律和我们学法律所理解的法律是两个概念。”

来源:自由亚洲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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