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英国最高法院:启动脱欧谈判须先经国会批准

2017年01月25日 2:56 PDF版 分享转发

启动脱欧到底能不能由首相迳自向提出?英国今(24)日宣布,英国政府必须要经过国会的批准,才能向欧盟提出第50条,正式启动脱欧程序。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今(24)日宣布,英国政府必须要经过国会的批准,才能向欧盟提出里斯本条约第50条,正式启动脱欧程序。(法新社)

英国首相梅伊已在17日发表“英国脱欧”演说时,证实英国向欧盟启动脱欧谈判的最后决定,将交由国会两院投票表决。(彭博)

综合媒体报导,英国最高法院今日宣布维持伦敦高等法院去年11月3日的裁决,英国政府启动里斯本条约第50条之前,必须先获得英国国会的表决同意;此外,英国最高法院今日也宣布,从法律上判断,英国政府启动脱欧不必经过苏格兰、北爱尔兰、威尔斯的同意。

伦敦高等法院去年的裁决指出,“本院认为政府没有直接启动脱欧的权力;如果只依照第50条款由首相告知,有悖于国内法,势必将产生更深远的影响”;英国首相梅伊(Theresa May)则已在17日发表“英国脱欧”的重要演说时,证实英国向欧盟启动脱欧谈判的最后决定,将交由国会两院投票表决。

来源:自由时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宋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