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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穿山甲的官员:万庆良曾吃穿山甲为老板谋利

2017年02月09日 10:02 PDF版 分享转发

昨天,当地投资促进局否认与“官员请吃”事件有关,称饭局中无所指领导。此事尚待查明,但细数这些年吃过穿山甲的官员,还真不在少数。

截图

当地投资促进局否认与此事有关

“穿山甲公子”火了。

这位名为“*Ah_cal”的网友于2015年7月15日发微博称,在广西考察期间,受到当地政府的欢迎,“特别李局长黄书记请我们到办公室煮穿山甲给我们吃。”

记者查阅公开报道发现,2015年7月8日到10日,确有一场名为“投资广西走向东盟——2015年香港企业广西行”的活动在南宁举行。参加活动的港商考察团于7月8日晚抵达南宁。

后有媒体报道,与微博中提到的“黄书记”相似,广西投资促进局确有一位黄姓党组书记。7日上午,该局回应:自2004年成立以来,到2015年7月15日前,该局没有李姓或黄姓领导班子成员,现任局党组书记黄文标同志于2015年7月6日至17日在新加坡培训学习,7月21日被任命为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8月10日报到任职。

微博截图

此外有爆料指,发帖者“穿山甲公子”名李加和,其父是喜运佳钟表集团主席李福生。昨日,大公报发微博称该爆料不属实。喜运佳钟表集团也发声明,表示与李加和没有关系。

违法者将担法律责任

6日下午,广西森林公安局警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几天前接到群众反映,也有不少人前来举报,目前已对此事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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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官微也转发“请吃穿山甲”事件并附文称,如涉嫌非法收购、出售,或为食用而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及其制品等涉林违法犯罪的,经查证坐实后,违法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昨日,国家林业局再次发文称,广西林业厅已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对此事开展调查核实,并依法查处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穿山甲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主要食物为白蚁,对维护生态平衡有重要作用。由于其食用、药用价值和珍稀性,吃穿山甲在部分人眼里成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如今,国内的中华穿山甲被列为“极危”物种,几近灭绝。

吃穿山甲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北京律师张新年称,《野生动物保护法》明文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而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否则由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或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如何管好吃‘野味’的嘴,法律方面却无明确规定。”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王永杰主任指出,《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明知是非法加工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而食用的,处1000元到10000元罚款,但广西并没有类似规定。

官员“穿山甲宴客”如何追责?

王永杰主任表示,中央要求勤俭节约,如果官员请吃穿山甲属实,则违反“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当地纪检机关应介入调查。“这类事件的主要问题在于买方市场的存在。为了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国家应当立法明确并加大对食用野生动物的处罚力度。”

张新年称,“官员请吃穿山甲”事件应视为一条违法乱纪线索,经查属实后,除了追究涉事党政人员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还应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背后及上游可能涉及的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狩猎罪等刑事责任。

那些吃过穿山甲的官员们

这次事件的真相仍待进一步揭开,但却暴露出官员对穿山甲等野味的“热衷”。

记者梳理发现,此前有不少官员在吃了几近灭绝的穿山甲后,也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2014年5月,有网友网络举报称,浙江台州市仙居县公安局原书记王小洲,在自家酒店吃了一餐8000元的“土菜”,其中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

一个月后,当地纪委公布调查结果:经调查,2013年12月1日,仙居县公安局纪委书记王小洲受朋友之托接待客人,委托他人预订中餐并安排菜单。

“同日中午,王小洲一行在预订的饭店用餐,菜品中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共消费人民币7810元。2014年5月8日,王小洲替朋友向饭店支付了餐费。”

仙居县纪委认为,王小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替其朋友接待客人时,食用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决定给予王小洲党内警告处分。

除了王小洲,还有更高级别的领导干部,在吃穿山甲等野味的同时,背后隐藏着更深的权钱交易。

2015年11月,中纪委网站曾报道,某名已落马的,“经常在高档会所玩到凌晨两三点”。

文章中称,该市委书记主政一方时,喜欢喝高档红酒,嗜好野味,吃饭或宵夜时,通常会特意安排一些野味,其中就包括穿山甲。据参加者透露,他们在一起吃过的还有焖蛇、金钱龟、东青斑、金枪鱼等。

该市委书记“圈子里的老板们”,为了服侍好该书记,专门为他开了一家会所,会所风格按照他的喜好设置,装修方案由负责帮其安排活动的人与企业老板亲自商量,“经该书记首肯后才着手实施”。

该文章透露,其从2012年底到接受组织调查前,先后到这家会所消费达30多次,差不多每个月2次。另外,他还频频出入该市其他私人会所。

记者注意到,该市委书记落马时间为“2014年年中”。有媒体发文称,“从爱吃野味与频繁出入高档会所看,无疑指的是2014年6月27日被调查的原广州市委书记。”

在2014年底和2016年10月央视播出的专题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和《永远在路上》中,也都透露万庆良热衷进出豪华会所。

万庆良

记者注意到,所有这些消费,都是由企业老板买单。

吃了老板们请吃的穿山甲,万庆良给予什么回报呢?中纪委工作人员称,万庆良在饭桌上,为老板在项目工程、调整容积率、土地审批方面谋利,“有些公职人员被万庆良直接叫到吃饭的场合,直接交办任务,告诉帮这些老板做哪些事情”。

2016年9月30日,万庆良因受贿被判无期徒刑。

2009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孙瑜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八年。

其下属曾评价孙瑜“表里不一”,并举了他爱吃穿山甲的例子。

“自治区政府有一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保护野生动物,孙瑜再三强调,‘要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但他下去检查工作时,最爱点的‘菜’就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

2007年,媒体也曾调查穿山甲被食用的情况:当年5月17日晚,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突查番禺市桥镇某酒家,发现吃野味的就是该市一群执法者。警方到来前,他们匆忙把菜倒掉了。而在同期另一次检查中,警方抓获了正在吃穿山甲的某税务局官员,他们最终被罚款5000元。

此外,2011年10月,时任广东省林业局局长张育文作客当地电台“民声热线”节目时,广东云浮一名陈姓厨师打进热线举报,称自己所在餐厅经常收到穿山甲等野生动物被要求加工,他举报多次未获回应。

“森林公安局局长也不管,他自己都吃这些东西,他还管这些东西啊……”该厨师称。

张育文当即表态会彻查处理,但记者并未查询到后续处理的公开报道。

上述调查中,有官员这样描述偏爱穿山甲等野味的复杂心态:“一方面,这是显示身份的方式;另外,野味是有药用价值,可以进补强身。穿山甲能防癌解毒、天麻炖猫头鹰去偏头痛、巨蜥有壮阳的功能。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些是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但没有人提出,我们也就心照不宣。”

该调查称,甚至有一些地方官员,为非法经营穿山甲的酒店撑起了保护伞。当地公安系统一名负责人说,查处一个非法烹饪野生动物的酒店,经常会有“相当身份的人”出来讲情。

来源:新京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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