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香港旺角暴乱案:活动人士梁天琦获刑6年

2018年06月11日 20:35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中央社,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香港本土民主前线(本民前)前发言人梁天琦因为暴动罪被法院判刑6年,外界有人觉得刑期过重,引来一番争议。本土民主前线(本民前)前发言人因为罪被法院判刑6年,外界有人觉得刑期过重,引来一番争议。

梁天琦因为参与2016年农历年间在发生的骚乱,今天被高等法院依暴动罪判处入狱6年,同样犯下暴动罪的示威者卢建民则被判囚7年。

说起暴动,港人一般都会联想到1967年左派发起的暴动。但根据资料,暴动罪是在「」之后的1970年才订定并纳入公安条例。

因此,梁天琦等人的判刑,客观上似无法可与「六七暴动」相比。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香港网上报章「01」今天就刊登文章指出,「六七暴动」期间,左派群众曾放火、放炸弹等,但总体而言判刑都不及梁天琦的刑期,当年很多人都只被判1、2年左右。

文章表示,外界会觉得「六七暴动」的性质更严重,但与今天的判刑有明显差别。

但文章表示,这是因为暴动罪是在「六七暴动」后才加入公安条例,因此在法律上较难直接对比,而当时的港英政府也是从宽处理。

根据公安条例第19条,所谓暴动罪,大致是非法集结的破坏社会安宁,该集结即属暴动,而集结的人即属集结暴动。

另据官方香港电台报导,暴动罪于1970年被纳入公安条例后,当局曾依此起诉在喜灵洲戒毒所发生的暴动,当时有8人同时被控暴动罪及纵火罪,因暴动罪被判4年或6年不等。

因此,梁天琦的刑期是平了当年的纪录,而卢建民判囚7年,则是历来最重。

对于梁天琦被重判6年,本地不同立场的政治人物看法各异,大致上泛民主派的人批评判刑过重,亲政府的则认为合理。

比如,泛民公民党成员杨岳桥认为,旺角骚乱的背景非常复杂,即使市民未必认同示威者的处事方式,但这是年轻人对社会的控诉,是社会对年轻人有所亏欠。

本身是资深大律师的公民党主席梁家杰向中央社记者说,梁天琦的判决重明显过重,法官没有考虑到他的犯案动机。

他认为,梁天琦有上诉的理据。

建制派民主建港协进联盟主席李慧琼则说,判刑较重属意料中事,原因是「暴徒以追求理想为名破坏社会安宁,例如纵火、焚烧车辆等,这些行为不能轻判」。

同样是大律师的建制派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认为判刑合理,符合社会期望,也能阻吓年轻人参与暴力行动。

她说,很多年轻人以为凭借政治口号便不需遵守法令,但这次判决明确显示,香港是法治社会,社会不会容许任何违法行为,希望年轻人引以为诫。

此外,高院法官早上判刑时说,法庭不会考虑政治目的,当社会出现目无法纪的暴力行为,判刑会集中考虑暴力程度及社会安宁受破坏程度。

警方在法院判刑后也指出,法院颁下了阻吓性刑罚。

警方同时公布,旺角骚乱发生后,当局先后拘捕了91人,至今有28人被定罪。

警方不排除再有人被捕,同时会追缉弃保潜逃的3名嫌犯,包括本民前成员黄台仰和李东升。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石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