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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暴实录:举枪警长再於微博发表政治批评法庭言论

2019年11月08日 19:02 PDF版 分享转发

警暴实录

港警滥权实录
暴实录:舉槍警長再於發表政治批評言論
  • Date 2019-10-07
  • Case ID 11203

舉槍指嚇香港市民和記者而在內地走紅的警署警長劉澤基,近日在微博轉載一則涉嫌抹黑香港裁判官的「新聞」時,嘲諷他們處事與「鼓勵暴徒犯法」無異,「?可笑!​​​」律師任建峰反斥劉「這還不是涉嫌藐視法庭還是甚麼?」

劉澤基轉載的「新聞」,正是親政府的《頭條日報》在周一(7日)所引述的消息,指警方欲搜查上周五在元朗遭警實彈傷腿、涉暴動和襲警被捕的14歲男童寓所,於周日聯絡9名裁判官申請搜查令,但遭部份裁判官掛斷電話,部份則不接聽來電,或表明不急切,拒絕批出。司法機構其後發稿反擊,踢爆該「報道」未有交代,原來警方當時涉違規致電5名並非當值的裁判官,當值的4人皆隨時可致電;警方亦可提出,挑戰裁判官的決定。「報道」似乎暗示,該9名裁判官未有好好配合警方搜證,打擊「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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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等抹黑和無理指摘裁判官的「新聞」,在一眾撐警藍絲眼中,如獲至寶,向市民舉槍的劉澤基也不例外。他在微博上載該則「新聞」的截圖時,寫上「香港這些裁判官的處事方法,和鼓勵暴徒去犯法,有甚麼分別?縱容、套光環、輕判……司法公正?可笑!」獲大批內地網民讚好。惟《警察通例》第6章規定,「警務人員應經常避免參與任何足以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或任何可能使市民誤會會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

大律師鄧偉鈞相信,在周日當值的4名裁判官不肯批出搜查令,原因「好明顯,根本沒有任何人證物證支持中槍少年有犯法,差人純粹幻想。」律師任建峰更狠批劉澤基「這位在葵涌向市民瞄槍後被邀請去北京參與國慶活動的警員」,身為紀律部隊成員和執法者,「竟然這樣形容香港法院,無視司法獨立、違反《基本法》三權分立原則,這還不是涉嫌藐視法庭還是甚麼?」司法機構重申,所有裁判官處理緊急申請時,均嚴格依照法律,考慮申請人呈交的事實和細節,若申請人不服裁判官決定,可提出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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