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暴实录:警方於胡椒喷剂「加料」腐蚀皮肤
2019年11月10日 13:44 PDF版
香港警暴实录
- Date 2019-10-26
- Case ID 14283
中環舉行聲援醫護集會,一名男子主動上台發言,披露受傷及被捕的遭遇。
他憶述曾在衝突身中胡椒噴霧,事後皮膚「一點點潰爛」。發言完畢後他向眾記者解釋:「傷口會不斷爛,結痂之後再爛。你會感受到有啲嘢溶緊你皮膚。」後來他用消毒藥水(滴露)洗刷傷口,刺痛傷口滲出血水,才終止持續兩星期的潰傷。
他向眾記者掀露上衣,但不容拍照。其胸前留下一點點斑痕。中胡椒噴霧留疤乃前所未見。
A 君身處屯門大會堂平台。他坦認嚮應群眾集會,但從未曾參與動武。
當時群眾正商議離開,免遭增援的警察包圍。現場的警察似有所悟,嘗試抓人。雙方衝突期間有警察跌倒,便拿出類似胡椒噴霧的罐四周發射,A 君的手腳和背襄皆被濺中*。
未幾 A 君便感腳部似受擦傷,才發現腳部的異樣。他先自行用水清洗,再找 First Aid 用生理鹽水清洗。First Aid 用手指按他患處,發覺皮膚已經硬化,感覺與正常的皮膚不同。
稍後 A 君乘車回家,開始覺得頭暈、反胃和作嘔。翌日求診,醫生告訴他是化學灼傷。他本以為很快沒事,但原來潰傷不曾遏止,近一個月後傷口仍不斷惡化。他需要繼續服藥和塗抹藥膏。
當日警方指控示威者以腐蝕液體傷害警察。惟 A 君篤定他並非同遭牽連。他嘗翻查直播片段,當時沒有抗爭者潑灑液體;也只有警察的器具才能令他混身沾上「胡椒噴霧」;而且他的傷勢與警察展示的鏹水傷口不同。「我好肯定(自己傷勢)係警察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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