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中大学生申禁令 禁警无搜令下进校园 法官拒绝

2019年11月14日 0:57 PDF版 分享转发

昨日(12日)防暴警察闯入中文大学,与示威者爆发激烈冲突。中会会长苏浚锋今天向法院申请禁制令,禁止警方在没有搜查令或按法例准许下进入中大校园。陈嘉信听取双方陈词后,拒绝批出临时禁制令。

陈嘉信在裁决理由中指,申请人一方未能证明申请牵涉必须审理的重要问题(serious question to be tried),法庭现阶段不会批出司法覆核许可,并拒绝批出临时禁制令。法庭接纳代表警方一方指,《警队条例》并未要求警方认出特定拘捕目标,陈嘉信认为,要求警方必须认出特定拘捕目标才能进入地方的要求「违反一般常识」,警方进入中大校园范围的目的亦不限于拘捕,而是包括在二号桥清场。

陈官批评,示威者于11日早上响应「三罢」号召企图瘫痪香港,并从二号桥向公路投掷杂物及汽油弹的做法是明显的罔顾人命和公众安全。裁决理由指,考虑到示威者在中大校园附近(vicinity)的违法行为,《公安条例》赋权督察级或以上警员驱散任何相当可能破坏社会安宁的集结。

陈嘉信表明认同警方所指,鉴于二号桥及中大其他范围发生的暴力事件、法律基础及警方进入校园的必要性,法庭没有理由一刀切限制警方行使权力,如果颁布临时禁制令会对警方执法造成严重阻碍。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官:法庭没有理由一刀切限制警方行使权力

苏浚锋对裁决表示失望,并指会和团队商讨后再决定是否上诉,但他表明无论结果如何,都不会改变香港人抗争到底的决心,「一定会坚持五大诉求,缺一不可;解散警队,刻不容缓」。

苏浚锋强调,法庭拒绝批出临时禁制令,不代表合理化过去一段时间的警暴情况,裁决亦清楚指明警方仍须按照法例执法,并确认大学范围属于私人地方。

至于被问及法庭拒批禁制令,会否导致警方与学生暴力冲突恶化,苏浚锋表示冲突严重与否从来都是取决于警方,如果警方滥暴问题越严重,恐怕只会逼使更多同学奋力捍卫校园。

警方代表律师孙靖干要求申请方支付惩罚式讼费,但余若薇反驳,指苏浚锋作为中大学生会会长,入禀申请司法覆核以尝试解决危机,是极为有勇气及负责任的表现。法庭最终颁令苏需赔偿讼费,但无需支付惩罚性金额。

苏浚锋由资深大律师余若薇代表。余若薇陈词时指,申请人和警方双方同意根据政府地契,警方昨日一度驻守、连接中大东边校园及中央校园的二号桥属于政府土地,但警方近日多次在无搜查令,无校方要求,亦无确实证据有罪案在校园发生的情况下闯入校园,昨日更向校园施放以千计催泪弹、橡胶子弹及有毒水剂,尝试驱散在场学生。余若薇指,《公安条例》赋予警方权力驱散破坏安宁的公众集结,「但如果说学生在校园内集结是公众集结,未免有点荒谬」。余若薇认为,警方有权在二号桥清场,但无权向校园内发射大量枪弹,或故意进攻校园,胡乱拘捕学生。

余若薇指,昨晚冲突一共造成119人受伤,当中不少是中大学生,她批评警方昨日的武力「完全不合乎比例」,非常忧虑如果法庭不颁布临时禁制令,将会向警方传递错误信息,令他们觉得自己昨日的行动是被允许的。她认为如果法庭颁布临时禁制令,至少可以带来短暂「停火」,让双方冷静,或让警方与学校协商。

余若薇表示,他们现时申请禁制令,并非要求法庭容忍暴力,只是希望法庭要求警方根据合法程序行事。余若薇指,法庭是公众心目中的最后防线,并将剩余希望寄托在法官和司法机构身上,「在如此艰难的日子,法庭捍卫法治、确保公权力必须问责的角色,变得更加重要。」

警方律师:受伤数字非支持禁制令理据

不过警方代表的资深大律师孙靖干反驳,警方周一(11日)开始驻守二号桥,源于首先有示威者向东铁线路轨投掷杂物,而当日警方到场后,中大学生及示威者用尽所有方法,包括汽油弹、砖头等袭击警方。孙靖干又指,当时已有学生从学校的路边掘起砖头,明显是用作阻路及袭击警方,他不同意申请一方指当时校园内并未有罪案发生。

孙靖干表示,二号桥属于公众地方,但学生认为警察不应在那里出现,向警方作出各种致命及危险袭击,警方大部分时间亦留在二号桥,仅在少部分时间,包括要作出拘捕及「保持安全距离」时才进入校园范围。他又认为,不少学生及示威者均蒙面,警方无法辨认其身份,如果余若薇认为警方必须先申请搜查令才能进入校园拘捕,是不切实际及不合乎效益的想法。

至于申请一方指,警方大量发射枪弹导致过百人受伤,孙靖干反驳「可能学生和示威者是被自己的汽油弹所伤」,他又认为就算警方行动导致有人受伤,亦非法庭颁布禁制令的充分理据。

来源:立场新闻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蓝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