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滥权实录:831七个月 被捕人士被打至满面鲜血
2020年04月10日 0:05 PDF版
香港警暴实录、港警滥权实录、警察滥权实录
- Date 2020-03-31
- Case ID 47573
今日是831太子站事件7个月,大批市民在太子港铁站外聚集,防暴警察制服最少3人,其中一名男子被按压在地上,满面鲜血,被大批防暴警员包围,有记者和市民走近时,有防暴警察举起胡椒喷剂驱赶。
《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39条:
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
任何人因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而被定罪,即属犯可循公诉程序审讯的罪行,可处监禁3年。
《警察通例》第29章第29-01条:
7. 为了证明调查结果有事实根据,调查人员务须时刻紧记以下各点:
(a) 所使用的武力必须是为达到目的而须使用的最低程度武力;达到目的後,已立即停止使用;以及
(b) 所使用的武力按当时情况是合理的。
相关事件:0331太子831事件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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