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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警务处长涉违规违法住屋 丑闻曝光前两记者一度被捕 传媒谴责

2020年05月01日 16:32 PDF版 分享转发
陶輝曾出現警方鎮壓示威現場,被示威者圍觀
陶輝曾出現警方鎮壓示威現場,被示威者圍觀 ? 獨立媒體網資料圖片

(来源:法广RFI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麦燕庭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两名记者实地采访助理长陶辉(Rupert Dover)涉嫌违规入住不可转让或出租的「牌照屋」后,被警员以游荡罪搜检新闻材料和带返警署,触发社会对警方高层知法犯法、霸占官地与及有人滥权等多项指责。

壹传媒旗下的《壹周刊》和《苹果日报》前(4月29日)天起连日报道,指警务处助理处长陶辉报住的清水湾碧水新村1 号位于属政府土地牌照范围,即俗称「牌照屋」。按规定,「牌照屋」由地政总署以牌照方式、免地价批准村民兴建,理由包括让农民居住于农场旁边方便耕种和照顾禽畜,又或因政府发展而逼迁至新地时兴建,而居民则须遵守一系列限制,包括屋宇面积、不能超出指定用途、不可出租或转让等;一旦牌照持有人逝世,「牌照屋」只能由直系亲属申请继承。不过,该物业业主姓刘,与陶辉及其妻子的姓氏不同,有违规入住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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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辉解释,妻子的亲友是牌照持有人,批准他们一家入住。但乡议局研究中心主任薛浩然表示,即使「牌照屋」的牌照持有人「免费」给非直系亲属居住,亦须由地政总署审批,但纪录上未见有此审批。另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如若是持有人免费让陶辉一家入住,亦涉及是否触犯防贪条例中的「款待」问题。

另外,记者亦发现,该「牌照屋」的花园涉嫌霸占官地,楼宇天台的半层建筑物则是明显违反只准起两层的牌照规定。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认为,若霸占官地等指控属实,陶辉明显是知法犯法。

地政总署人员据报昨日有到上均外围查看,以决定是否有违规事项须要跟进。不过,该署拒绝透露物业持牌人资料,声称那是个人资料,只愿公开该「持牌屋」的牌照条款。

另外,壹传媒的调查又发现,陶辉在2018年任职东区指挥官期间,与家人开设公司,出售制冷装备,按《警察通例》,陶辉须向警方申报及不得参与业务。《苹果日报》今(1日)天更报道,陶辉有在脸书上推介寮屋作出租用途,涉嫌无牌经营旅馆。

警务处长邓炳强昨天到长洲巡视时拒绝评论会否对陶辉依法处理,而警察公共关系科亦表明不评论个别案件,重申警员可进行私人投资,但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及指引。如个别警员涉嫌违法或违纪,警队会按既定机制公平公正调查及积极跟进。

《壹周刊》责警方滥权欲阻揭丑闻 警方否认

陶辉涉嫌知法犯法的事件曝光前夕,两名《壹周刊》记者在碧水新村采访后打算离开时,遭警员截查。记者声称已实时表明身分及所属传媒,但警员仍查看他们的采访笔记和照相机内容,并将二人以涉嫌「游荡引致他人担心」为名予以拘捕,并将他们带返警署,其中一人更被铐上手扣。警方声称,经调查后,确认二人身分及当时正进行采访工作,于是无条件释放他们。

《壹周刊》编辑部发表声明,谴责警察滥用公权力恐吓记者,企图阻碍记者调查及揭发警队丑闻。但警方在社交网站响应时指出,在上址截获二人时,对方未能为在上址出现提供合理辩解,于是以「游荡罪」拘捕二人。

香港记者协会及摄影记者协会发声明,强烈谴责警方侵害新闻自由。声明指出,按法例,执法人员若要搜检记者的记事簿及相机内的新闻材料,须先向法庭申请「交出令」,警方是次行动有违法检取新闻才料之嫌。记协及摄记协促请警方严肃跟进,公开交代,交还所有非法取得的新闻材料,并且向相关人士致歉。

陶辉服务警队32年,在去年镇压反修例示威活动中,不时见到他在现场指挥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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