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港警滥权实录:0930被捕人有气球和剪刀 疑遭老屈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 律政司撤控

2020年05月10日 1:43 PDF版 分享转发

香港警暴实录港警滥权实录警察滥权实录

港警滥权实录
滥权实录:0930被捕人有气球和剪刀 疑遭老屈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 撤控

  • Date 2020-05-04
  • Case ID 58127

网民於2019年 10 月 1 日国庆日发起「黑气球活动」,呼吁示威者携带黑气球到尖沙咀星光大道示威。活动前夕,警方在屯门旧咖啡湾泳滩拘捕两名年轻女子,指她们管有 58 个装有液体的气球等,并控以一项「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并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案件2020年5月4 日在屯门裁判法院提讯时,控方表示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见後,决定不再继续检控,申请撤回控罪。两女获撤控後在庭外表示,希望警方反思「系咪要继续浪费纳税人嘅钱,做不切实际嘅控告」。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两人今日没有讼费申请,在庭外表示对撤控感惊喜,但认为案发时自己没有做仼何犯法行为,故控方不会有足够证据检控。二人批评警方滥捕,但不会因为曾被检控而减少参与社会运动,并呼吁「大家唔好放弃抗争者,抗争者都唔好放弃」、「(抗争者)要坚持」,又寄语「光复香港、时代革命」。

杨姓( 26 岁,教学助理)及庄姓( 25 岁,福利工作员)被告同被控於2019年 9 月 30 日,在青山公路旧咖啡湾泳滩管有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 58 个装有液体的气球、1 个装有可疑易燃液体共 640 毫升的樽、1 包面粉、1 罐蓝色共 1 升的油漆、7 樽油漆、1 个辣椒油空樽、5 樽墨水、1 樽胡椒粉、4 碗混合液体、1 个打火机、15 个切开的网球、24 盒火柴、1 卷麻绳、1 卷强力胶纸、1 把美工刀、1 把剪刀及1 盒塑胶手套,意图将其作非法用途。

妨碍是普通法的可公诉罪行。该罪行指具有妨碍司法公正倾向及意图的作为、一连串作为或行为 (Halsbury’s Laws of England, 第11(1)册 (第四版再版 )第 315 段 )。

– 提出虚假的指控

相关事件:1001六区开花

立场新闻(报道)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周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