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中共政法委:在港「扎营」维国安 组织活动亦犯禁

2020年05月31日 19:06 PDF版 分享转发
图为中共中央政法委徽章标识
图为中央徽章标识 维基百科图片

(来源:法广RFI 作者: 特约记者 麦燕庭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中国人大授权肖委制订港版的决定订明,北京可根据需要在港设立机构来执行相关法律,中共中央政法委昨晚透过微信表示,在港设立机构非常必要,因为在香港有关领域不仅「设防」,还要「扎营」,称是履行维护国安的必要有效手段。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公众微信「长安剑」昨发出题为《千字决定 民心所向》的帖文,帖文其后获政法委官方网页上载。文章逐点解释人大28日通过港区国安法的决定的重点和增加内容的意义,当中表明,港区国安法的出现,「既没有修改基本法,也没有取代或废除基本法第23条规定。两者并不冲突,香港仍有尽早完成基本法第23条规定的立法责任。」有关说法,意味国安机构在港「扎营」后,即使香港就23条立法,有关机构和国安法都不会撤回,两者可以并存。

另外,在谈到原草案中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后面加上「活动」二字,变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文章解释,这是「从个人『行为』到组织『活动』」,让立法涵盖范围更加精准,令那些实施分裂、颠覆、恐怖行为和活动的人,不要有侥幸心理。

个别港区人大在通过《决定》后,曾指有关增加与原文分别不大,政法委的解说,反映有关人大当日有淡化之嫌。

其次,原草案把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应当「开展国家安全推广教育」中的「推广」二字删去,变成「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政法委表示,这是要增添「落实」的态度,要让国家安全教育不仅止于宣传和推广,要真正落地见效,走进每位港人心里。

政法委又说,美国一些政客称要对香港进行制裁,他们对此不感意外,但相信不会凑效。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小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