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港警滥权实录:警方拒披露《警察通例》所有章节标题 申诉专员裁定投诉成立

2020年06月03日 21:36 PDF版 分享转发

香港警暴实录港警滥权实录警察滥权实录

港警滥权实录
滥权实录:警方拒披露《通例》所有章节标题 申诉专员裁定投诉成立

  • Date 2020-06-01
  • Case ID 61065

网上媒体《众新闻》记者2019年6月透过《公开资料守则》,要求警方提供《警察通例》所有章节的标题,但警方以损害调查、逮捕、检控和维持公众秩序等理由,拒绝披露各章节的标题。《众新闻》2019年8月向申诉专员投诉,经过近9个月,申诉专员本月中回覆裁定《众新闻》记者投诉成立。专员指出,《警察通例》的标题只笼统交代相关章节的主题,并未包含任何具体内容,不会导致警方所述的情况,警务处的说法「实属牵强」,建议警务处重新按《守则》考虑记者索取资料的要求。

警务人员行事准则是根据《警察通例》(Police General Orders)及《程序手册》(Force Procedures Manuals),警方一向以损害调查、逮捕、检控和维持公众秩序等理由,拒绝透露《程序手册》任何内容,而《警察通例》则在警方网页中,披露了 37 个章节及内容,但内容并不完整;例如《警察通例》39 章「警察与市民和传播媒介的关系」一节中,只披露第 2 及第 5 节,其余节数全部省略。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警方披露《警察通例》未有完整内容

由於警方网页显示的《警察通例》章数最大只有 76 章,所以估计《警察通例》有最少 76 章。而关於警员使用武力及枪械的《警察通例》第29章,更连标题都没有显示在警方的网页上。网媒《众新闻》2019年6月20日透过电邮,向警察公共关系科索取《通例》第29章原文,当时警方回覆指有关武力使用的指引涉及行动细节,不适宜公开。

其後经过多番书信来往,警方强调已将可供公众查阅的资料上载网页,不公开的《通例》则涉及行动资料,根据《公开资料守则》第二部条文未能披露有关资料。记者於是就警务处公开资料主任的决定向申诉专员投诉。

根据《警察通例》第 76 章,警务处助理处长(支援)为警队资料及公开资料统筹主任。申诉专员在今年5月13日发出调查报告。

申诉专员公署指,警务处因应调查,向公署提供《警察通例》所有章节的标题。公署认为未公开的章节标题,只笼统交代相关章节的主题,并未包含任何具体内容,公署相信单纯披露该些章节的标题而非内容,不会导致警方所述的情况。申诉专员形容,警务处的说法「实属牵强」。

申诉专员:警务处说法「实属牵强」

申诉专员提到,警务处2003年4月曾向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列出当时《通例》不公开的章节之标题。公署指出,没有资料显示当年披露《通例》不公开章节标题的做法,曾引发警方所述的情况或忧虑,进一步印证警务处拒绝披露现时《通例》不公开章节的标题,理据并不充份。

众新闻获悉裁决後,在四月18日向警方要求提供《警察通例》所有章节标题。警方回覆表示已收到申诉专员公署的报告,并正进行内部检视公署於报告中提出的内容。众新闻上周四再以电邮查询警方预计何时完成检视,警方未有回覆。

现任申诉专员赵慧贤,出任专员前为警务处副处长(管理),在警队服务近36年。

立场新闻(报道)

苹果日报(报道)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