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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滥权实录:员佐级警员再次以警察协会名义发表个人政见

2020年06月06日 23:13 PDF版 分享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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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滥权实录
滥权实录:员佐级再次以协会名义发表个人政见

  • Date 2020-06-02
  • Case ID 60802
  • 相关人物/单位 Related unit(s) 林志伟 警署警长

人大将订立港版,警察队员佐级协员主席林志伟向各会员发公开信,支持国安法;公开信指,人大通过决定後,市民对社会拨款反正的信心大增,「市面气氛欣欣向荣」,但有人欢喜有人愁,「长期」捣乱、扬言「揽炒」的人「无不风声鹤唳」,指目前香港已在被「外部分裂势力威胁」的临界点,市民应分清楚那些人在力挽狂澜,那些人仍在拉拢敌人寻找生机。

林志伟又指,警察的使命是维护法纪、治安、保护市民生命财产,若香港受「其他势力介入而分裂」,市民必定遭殃,市民生命财产难以保障,所以员佐级协员支持国安法,扞卫一国两制。

林志伟的信件又指,香港「回归祖国」23 年,始终未能完成国家安全立法,近年开始在「有形无形间」出现分裂国家主权势力和活动,甚至有人「牵引外国势力」干预香港究务,「纵观世界,没有任何先进文明国家可以容许」,所以立国安法事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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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通例》第6章第6-01条:
34. 警务人员应经常避免参与任何足以影响其公正执行职务的活动或任何可能使市民误会会影响其公正执行职务的活动,尤其不能参与本章开首所界定的政治活动,但以下情况则属例外:
(a) 以登记选民身分投票;或
(b) 正在放取离职前休假,并已获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批准参与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香港特区代表及/或全国人大选举会议的竞选或助选活动;或
(c) 已按照《公务员事务局通告第 9/2010 号》的规定,获得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批准参与村代表选举。

「政治活动」包括:
(a) 支持或参与政治团体的政治活动;
(b) 非为执行职务而公开发表政治言论(包括向传播媒介发言);
(c) 派发政治刊物;
(d) 为任何候选人的政治观点或竞选政纲宣传或辩护;
(e) 为政治团体拉票或助选。

立场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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