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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歌法”生效 违法者最高可处3年徒刑

2020年06月12日 16:23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美国之音,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 美国之音
香港众志及社民连2018年6月26日抗议中国《国歌法》立法。 (美国之音汤惠芸)
众志及社民连2018年6月26日抗议中国法》立法。 (美国之音汤惠芸)

 
香港“”生效 违法者最高可处3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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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日前三读通过“国歌法”,特首林郑月娥星期四进行签署,并在今日刊宪,即时生效,如果对中国国歌不敬,包括侮辱、篡改歌词或是不当使用等,判刑确定将被处以5万港币罚款,最重3年有期徒刑。

香港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一直阻挠俗称“国歌法”条例的通过,使得该条例推迟了大半年,上个月才重启辩论,本月4日三读通过。

之后,部分中国全国性法律被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政府公布实施或立法实施,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法”和“国歌法”,其中“国旗法”早已立法实施。

近年来,随着香港“反中”情绪不断浮现,在一些场合当中,像是国际足球赛事,都有人在义勇军进行曲播放时发出嘘声,使得北京及港府加快了“国歌条例”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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