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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安局长李家超:请外国制裁属违法

2020年06月17日 9:09 PDF版 分享转发

在访问中声称,如果请外国制裁,就肯定不是一般交流:「如果系涉及邀请主动叫外国主动介入我哋嘅事务,例如有制裁行动,呢啲唔系一般交流」,

港版细节条文尚未出炉,接受港台访问时,却先就勾结境外势力干预特区事务作定义,指若请外国制裁香港,就不算一般交流,相信日后港版国安法会有条文,讲明那些行为不能容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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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撑国安法符普通法原则

李家超在访问中声称,如果请外国制裁香港,就肯定不是一般交流:「如果系涉及邀请主动叫外国主动介入我哋嘅事务,例如有制裁行动,呢啲唔系一般交流」,并进一步指出,如有香港人要求外国制裁香港及国家官员,而这些人到外国约见到的人士,是否普通人都可以约见?直言有些人即使特区政府官员都不可能约见到,「呢啲都系系干涉紧香港嘅事务,而且系违反国际法」。又相信日后港版国安法会对关行为有条文描述,「边啲属于法例上容许或者不打算管制嘅行为」。

李家超又死撑港版国安法条文肯定符合普通法的一些原则,而普通法的定罪原则,亦包含行为及理念都犯法,才会被定罪,李家超称相信港版国安法实施后,市民的生活如常,更不会再出现「发表言论被滥用私刑或追打」等情况,又指由警队设立专责队伍执法理所当然,相信警队有充份人才,六大纪律部队亦有很多人才,有关执法单位可以吸纳不同人员。

来源: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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