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滥权实录:1011防暴警强闯柴湾康翠台 两被捕居民疑遭老屈袭警及阻差办公 律政司撤控
香港警暴实录、港警滥权实录、警察滥权实录
- Date 2020-06-18
- Case ID 63496
- 相关人物/单位 Related unit(s) 51275 警长、5983警长
警方2019年10月前往柴湾康翠台进行拘捕行动,其间居民不满屋苑保安放行让警员内进,一度包围保安。及後警方派员增援,其间一名音乐教师被指袭警,另一名男护士则涉嫌「抢犯」被捕,至今年4月遭起诉。惟案件2020年6月18日再讯时,控方称检视辩方提供的现场短片後,决定对两人撤控。
邵姓被告音乐教师(27岁)原本被控袭警罪,指他於2019年10月12日在柴湾泰民街4号康翠台3座外,袭击执行职责的警长51275。而余姓男护士(31岁)原本被控阻差办公罪,指他在同日同地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长5983。
据控方的案情指,邵当日涉撞向警长51275,令警长失平衡及向前倾,遭即场制服,其间余疑企图将邵拉走。
居民吴先生指,10月11日事发当晚,一位居民出外时突然被警员要求搜身,并声称从其身上搜出有镭射笔,逐以怀疑「袭警」将他拘捕。大批居民不满警方进入屋苑范围执法,包围管业处要求解释。直至当晚凌晨时份,居民在屋苑平台聚集期间,大批防暴警员到场并乱挥警棍,「有晒旗手,带晒雷明灯(枪)、胡椒喷雾」,随後更有警员情绪失控冲入人群,并在没有任何警示的情况下,向居民施放胡椒喷雾,「我都中咗要上白车……感觉到当时指挥官好想息事宁人,但班警员完全不受控」。有街坊质问为何警方可进入私人屋苑执法,警员叫街坊自行查询法律意见。被捕男子大声呼叫自己名字及身分证号码,有警员则大叫「1234567」。
《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40条:
普通袭击
任何人因普通袭击而被定罪,即属犯可循简易或公诉程序审讯的罪行,可处监禁1年。
妨碍司法公正是普通法的可公诉罪行。该罪行指具有妨碍司法公正倾向及意图的作为、一连串作为或行为 (Halsbury’s Laws of England, 第11(1)册 (第四版再版 )第 315 段 )。
– 提出虚假的指控
《警察通例》第44章第44-04条:
1. 警务人员如未获得合法授权或拥有人╱占用人的同意,不得进入任何处所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