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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及教育局指宪政体系没三权分立惹争议

2020年09月04日 2:18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美国之音,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 汤惠芸
香港特区教育局局长杨润雄(苹果日报图片)
特区局长杨润雄(苹果日报图片)

 

香港 — 

香港教育局局长杨润雄和林郑月娥近日先后表明,香港没有“”,引起各界争议。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表明香港没有”三权分立”,引起各界争议 (美国之音/汤惠芸)
林郑月娥表明香港没有”三权分立”,引起各界争议 (美国之音/汤惠芸)

香港大律师公会星期三晚发声明表示,有关言论偏离了法庭阐述香港政府架构的权威案例,亦不符合《基本法》中清晰订明和界定三权分立的条文。

有法律界人士担心,香港实施国安法后一国两制面临挑战的氛围当中,林郑月娥过份强调行政主导,甚至压低立法及司法的权力,可能会影响香港的司法独立,甚至走向中国式的法治。

有学者分析,除非香港实施封网等政策,否则教育局删除中学教科书有关三权分立的内容,只会引来反效果。

香港多家传媒8月底报道,教育局去年9月推出中学通识科教科书“专业咨询服务”后,删减大量敏感议题,包括删去六四事件以及三权分立等内容;有关铜锣湾书店负责人李波被掳走的漫画,被改成李波“自愿到内地”的新闻报道等。

教育局局长否认教科书政治审查

有学生及教师组织批评,教育局透过所谓“咨询”引入政治审查,控制通识科教材内容,对学生进行洗脑教育,他们担心在“港版国安法”实施后,自我审查将会更严重,要求当局撤回通识教科书政治审查。

教育局局长杨润雄星期一(8月31日)召开记者会时,被问及今年出版的中学通识教科书经“专业咨询服务”后,删除有关三权分立等内容,杨润雄回应表示,专业咨询着重书本内容能否配合课堂宗旨及目的,是否持平全面,不是政治审查。

杨润雄又表示,部分教科书有六四事件的内容,部分没有,反映专业咨询并无硬性规定删除内容,不同出版社仍有弹性作决定。

至于“三权分立”,杨润雄表示,是基于事实作修改,他强调“香港没有三权分立”,97之前的制度以至于97后根据《基本法》的制度都不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制度,他认为这些“事实”,必须在教科书清楚讲出。

林郑表明香港没有三权分立

林郑月娥星期二(9月1日)在记者会上直接表明,香港没有三权分立,她支持杨润雄的言论,亦支持教育局在中学通识科教材的咨询服务,从而在过程中更清楚解释香港的宪制秩序。

林郑月娥又表示,不想怪责任何人对三权分立的概念讲得不清楚,她翻看司法界人士的言论认为,“三权分立“往往是讲及“分工”,她希望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做到“互相配合”以及“互相制衡”。

林郑月娥说:“我在过去这段时间都很仔细看过有些司法界人士说,往往是在说它(三权)的分工,香港的司法机关当然是有司法独立,它在审判的时候是不受干预的,但是往往你都会记得,我们的法庭都说这个是政治的议题,你要有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来自己决定,我们作为法官处理的是一个法律证据,来作出一个公平、不受干预的审决、仲裁,所以往往是在讲一个各自的分工,让它可以行使它在《基本法》之下赋予的职能。如果大家要看这个‘三权’的关系,我会形容大家当然是各司其职,我亦都希望可以互相配合,但是我都认同是可以互相制衡的。”

林郑指香港体制是行政主导

林郑月娥表示,香港的体制是行政主导,香港享有的高度自治,并非全面自治。当中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并不是同北京分权的宪制制度,香港享有的权利系来自于北京中央的授权。

林郑月娥强调,落实北京中央授权,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要履行的制度,就系一个行政主导的架构,架构核心就系行政长官。

林郑月娥表示,过去香港各界对三权分立有争拗,可能是有错误理解,也可能由于宣传教育不足,部分人认知有限,亦有可能有人故意误导制造矛盾,由现届政府开始,要“正本清源、拨乱反正”。

林郑月娥说:“但是从今天开始,或者其实从我这一届政府开始,我们很重视所谓的‘正本清源、拨乱反正’,正确的说话是要有胆说出来。要不然,不断将不正确的说话,或者很混淆的说话来传播,就会失去原本的意义,而这个原本的意义,即是说香港的宪制秩序的原本意义,对香港是否能够继续有效、准确贯彻一国两制,确保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至为重要。”

多位首席法官指香港实行三权分立

杨润雄及林郑月娥有关香港没有“三权分立”的言论,引起各界争议。多家传媒引述香港主权移交以来,两名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和马道立都曾经分别明确表示,香港实施“三权分立”制度。

2001年时任首席法官李国能在出席香港报业公会等团体举办的午餐会致辞时表示,在普通法制度中,司法独立是最基本的特色;香港的普通法制度也是一样。司法独立是权力分立概念的核心。权力分立就是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互相制衡。

现任首席法官马道立出席2014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致辞时表示,《基本法》清楚订明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三权分立的原则,并以颇为明确的字眼界定三者的不同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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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三权分立”在香港法院的判词等文件出现超过100次。明年即将接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张举能,亦曾在2008年的判词中表明《基本法》确立三权分立原则。

大律师指过份强调行政主导影响司法独立

香港法律界组织、法政汇思前召集人吴宗峦大律师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香港实施国安法后一国两制面临挑战的氛围当中,林郑月娥过份强调行政主导,甚至有意无意之间压低立法及司法的权力,可能会令市民担心影响香港的司法独立。

吴宗峦说:“所以说在一个很政治化的社会环境当中,如果我们的市民不可以对一个司法机构,有一个完全的信心,认为司法机构是会不偏不倚地、尽管是一个很政治化,亦都是见到有一个一国两制受到极大的挑战的、包括了国安法的实施;包括(中国)内地官员或者香港的官员,对于香港的管治是有一些不同情度的参与的话,甚至有些感观或者去到干预的话,就会令人担心会不会影响到我们(香港)的司法独立。”

吴宗峦表示,司法独立是香港最主要的核心价值之一,过份强调“一国”的原则,法官判案时能否不偏不倚秉持法治的原则,而不受到政治干预是核心问题。
吴宗峦说:“会不会更加强调政府或者一国之后,法官在判案的时候还是否可以秉持一贯以来的法治的关键,就是继续不偏不倚地根据法律来判案,而不会受到政治的干预,这个其实是一个核心的问题。”

忧香港走向中国式法治

记者问及,时任中国国家副主席2008年7月访问香港时发表“三权合作”论,认为“行政、立法、司法三个机构,互相理解,互相支持”,林郑月娥近日提及“三权分工”,是否推向“三权合作”﹖是否担心香港会否走向中国式法治﹖

吴宗峦回应时也表示忧虑,他认为林郑月娥的谈话某程度上承认行政、立法、司法三权互相牵制,即是某程度上承认有三权分立,但是她又强调三权只是“分工”,可以说是扭曲了三权分立的动机及用意,可能会出现滥权的问题,甚至破坏香港的法治制度,他认为目前是香港重要的关口。

吴宗峦说:“因为(三权分立)为何要这样设计,就是担心如果这三个权力(行政、立法、司法)的中心是要将它们去合作,或者是大家是结合在一起的话,就会出现一些滥权,就会有机会出现一些由于这个司法机构,不可以做到一个不偏不倚、独立的运作的话,就不可以有一个譬如说公平、彰显公义的一个审讯;而最终的结果可能会对香港的法治就会有一个极大的破坏。如果法官是根据所谓的行政主导,所谓的政府的要求,或者揣测政府的意向去审案的话,这个完全就是推倒了香港、我们的核心价值,所以这个是一个关口,香港的司法机构其实法官是深明这个重要性的。”

学者指反送中后港府管治有不同理解

香港时事评论员、浸会大学政治及国际关系学系前助理教授黄伟国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目前民主派在教育议题上处于弱势,林郑月娥明确提出没有三权分立的言论是要向市民表明,因应港版国安法实施之后的“新形势”,对于香港政府管治的理解,不能够再用2019年6月反送中运动前的理解。

黄伟国说:“于是你见到(教育局局长)杨润雄,他在考评局事件、国民教育事件各方面,冲得这么前,或者冲得这么‘尽’的话,(林郑月娥)很自然就会借杨润雄本人的口,去将那个‘三权合作’,或者我们叫‘三权无制衡’这件事情将它合理化的。”

黄伟国表示,在亲北京集团的研判,可能会认为香港社会上有三权分立的观念,是造成去年社会动荡的主要原因,所以必须明确界定行政主导。

黄伟国说:“亲北京政权的氛围或者研判就是说,现在那个三权分立正正就是香港进入‘动乱’,或者甚至鼓励‘暴动’的一个因素,所以这个其实可能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讲,是一个很突兀的一个讲法,但是如果你从一个亲北京集团里面的人的研判,他们会觉得在现在这样的形势,行政其实是最大,或者立法、司法应该是为行政服务,或者为行政的政治需要而服务。”

香港无三权分立即无法治影响国际地位

黄伟国表示,没有三权分立的香港等于没有法治制度,他认为对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等国际排名都会受到很大影响,甚至影响外资投资的信心。

黄伟国说:“对于香港的影响很明显,譬如说可能是相关的排名,譬如可能是(经济)自由体系排名,或者甚至在很多的国际评级机构,或者对于香港经济前景的排名,甚至在现在的形势里面,有可能或者是将会是一个不断降低的一个情况,当然这样主流媒体或者甚至一些‘一台独大’的媒体会不会报道,这个我们不知,但是很明显一件事情,即是你会见到当国安法实施之后,不单只美国发出一些反对的意见,甚至你会见到最近(中国外交部长)王毅访问欧洲,很多欧洲国家对于香港实施港版国安法,都表示一种强烈不满的话,我想慢慢去到今年较后时间,都有可能对于外资在香港的一个信心,或者会不会继续在香港投资各方面,会造成一个影响。”

教科书删三权分立等内容引来反效果

黄伟国表示,除非香港实施封网等政策,否则教育局删除中学教科书有关三权分立等内容,只会引来反效果。

黄伟国说:“我想除非香港都是实施到‘封网’,或者甚至有大规模一些集中营,或者一些‘洗脑营’,譬如可能要求学生参与一些类似军事训练,或者黄埔军校那种形式,否则这些即是这些綦改教科书,或者甚至用这个北京官方版本来理解,所谓权力、法治,或者甚至是一些香港以往发生的重要事件,其实在现在只能够惹来一些反效果。换句话讲,就算你说学校里面的老师,因为怕没了工作,要照稿读或者跟官方的版本去教,但是除非不让小孩子(学生)上网,当然其实都可以透过修改考试题目,或者甚至将评卷参考跟官方版本才可以拿高分。”

黄伟国表示,有些学校因应香港教育体制出现一个急剧变坏的状况,亦会建议学生投考国际认可的公开试及课程例如IB,亦有家长会认为子女投考外国认可的公开试,对他们将来移民或者到外国升学有好处,他认为教育局推动一些“自欺欺人”的措施只会拖垮香港的教育制度。

大律师公会声明指基本法条文界定三权分立

香港大律师公会星期三(9月2日)晚发声明,回应杨润雄及林郑月娥提及香港没有三权分立的言论表示,有关言论偏离了法庭阐述香港政府架构的权威案例;那些案例均属香港法律的一部分。这些言论亦偏离了两任首席法官过往作出的声明,亦不符合《基本法》中清晰订明和界定三权分立的条文。

声明表示,大律师公会过往数年曾对香港特区行政与司法关系发出多次声明,以消除任何认为司法机构应为管治团队一部分的错误观点。声明认为,行政、立法、司法的权限与功能已在《基本法》第四章的不同部分清楚界定。

声明表示,根据《基本法》第48条,行政长官领导香港特区政府,负责执行《基本法》和政府政策。根据《基本法》第59条,特区政府为香港特区的行政机关,并根据第64条所述,向立法会负责。根据《基本法》第73条,立法会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根据《基本法》第80条,法院行使香港特区的司法权,并如第85条所述,香港特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

大律师公会认为,行政长官及教育局局长指香港特区不是在三权分立原则下运作,是没有根据的,亦不符合《基本法》中清晰订明和界定三权分立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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