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谭得志再被国安处加控五罪被拒保释 议员斥以言入罪
遭香港警方国安处以涉嫌「发表煽动文字」,拘留超过48小时的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谭得志,星期二被提堂再被加控五条罪,法庭拒绝他保释,案件押后至11月17日再审。立法会议员陈志全批评当局以言入罪,直斥是文字狱。
香港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谭得志截至星期二早上10时15分已被拘留48小时上限,但律师团队传出消息指,国安处要再录多一份口供,加控他违反《公安条例》「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的罪名,以此为借口延长扣留时间。谭得志其后再被证实加控4项「发表煽动文字」罪,案件于同日下午2时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
人民力量谭得志再被国安处加控五罪被拒保释议员斥以言入罪(摄影/郑铭)
谭得志总共被警方控以6条罪名,除5条涉「发表煽动文字」罪名外,最后1罪是违反《公安条例》第17B条(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
下午2时许,人民力量党主席、立法会议员陈志全及近半百支持者到粉岭法院外声援快必,他们举起横额,并高喊「五大诉求,缺一不可」、「撑快必,撑到底」、「一息尚存,抗争到底」等口号。
对谭得志未能获保释,陈志全表示十分遗憾:「我们会尽快到高院申请保释,控方指快必目无法纪挑战法治,其实今次加控快必的大部分罪行,都是发表煽动文字,这些都是以言入罪,警方说由三月到八月期间有29次街站,这次新增的发表煽动文字罪,是针对三月和七月的几次街站,如果这些是罪的化,为何警方每次都事招呼这些街站,不及时提出或是即时最出检控呢?」
人民力量谭得志再被国安处加控五罪被拒保释议员斥以言入罪(摄影/郑铭)
他批评「发表煽动文字」罪是一条殖民时代的恶法,过去很少被引用,「因为这个直接和基本法人权法有冲突,一个市民若不能批评政府,不能宣扬我们反对政府的一些政策措施的话,根本没有言论自由和表达自由。」
他又说,控方提出的案例都是50年前英国殖民地时期的案例,当时都没有《基本法》,「人权法」也未在港落实。「所以根本今日不该有这个案情。」
陈志全直言今次是文字狱,但遗憾法官接纳控方的说法,认为谭得志若保释会再犯法。
人民力量谭得志再被国安处加控五罪被拒保释议员斥以言入罪(摄影/郑铭)
根据控方指控,以下口号会鼓动及引发对港府与警队的憎恨:「光复香港时代革命」、「五大诉求缺一不可」、「黑警死全家」、「解散警队」,以及「721唔见人831打死人10月1枪杀人」。
陈志全强调这些口号都不是快必创造出来去煽惑港人,而是港人过去对警暴的控诉,「若发表这些口号都会成为一个刑事罪行,香港未来港人、时事评论员、政治人物等,根本没有任何空间。」
裁判官接受控方指「谭得志会再次街头煽动」拒绝谭得志保释申请,将他还押荔枝角收押所,案件押后至11月17日再讯。
接载快必的囚车在下午六时许于离开粉岭法院,大批支持者情绪激动,除多次高呼口号和举起「五一」手势外,甚至有香港市民站在囚车前方,试图阻止车辆驶离法院,要由保安出手开路。
来源:希望之声记者鄭銘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