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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四周未能见独立律师 国际和港人发起联署 促送人回港、保人权

2020年09月19日 19:02 PDF版 分享转发
国际特赦发起联署,为12名港人吶喊。
发起联署,为12名吶喊。 © 脸书截图

(来源:法广RFI 作者: 特约记者 麦燕庭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涉嫌偷渡台湾而被中国内地截获的12名港人,已被盐田扣押28天,但至今未有一名由家属委派的律师可与当事人会面,昨(18日)天再被拒会见当事人的律师向当局提交刑事管辖权异议书,指中国对案件不具管辖权,要求将被捕人移送香港。另一方面,本地反修例人士和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发起联署,前者要求当局立即将12名港人送回香港,后者则要求当局保障被捕者的法律权利和不受酷刑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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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港人黄伟然家属委托的中国律师任全牛,昨(18日)早带着看守所要求的「公证书」,再度要求会见当事人,但折腾往返后仍然被拒,指当事人已委托另外两名律师,退回任的公证委托书。任全牛相信,看守所找的,是官派律师,质疑被捕人如何在身无分文及不认识内地律师的情况下聘请律师,而且看守所拒绝透露指派律师的名字,忧虑是否真有代表律师亦成疑问。

据了解,目前已有至少三名港人被当局以获官派律师为由,拒绝让他们与家人委派的律师见面。

不过,任全牛等人未有放弃,已向看守所所在的盐田区公安分局递交刑事管辖权异议书。根据上载社交媒体的《刑事管辖权异议移送申请书》,任全牛指当局「可能(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因为根据刑法,偷越国(边)境罪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或有中国居留权的外国人,但其当事人并不具备任何一个条件;其次是具有前述身分的人违反中国出入境管理法的规定,但香港居民不符合上述主、客体的规定,故此按中国刑法和香港《基本法》规定,申请将其当事人移送香港。

另一方面,一群反修例运动人士昨在网上发起全球联署,以中、英、法、德、西班牙、日、韩、泰、越等九种文字促请中国当局立即把12名港人送回香港。

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昨天发起的联署,则要求中国当局确保12名港人可以尽快与家属及由家属委托的律师定期和有效地会面;另要确保他们不会遭受酷刑或其他不人道对待,在当事人提出或有需要时尽快让他们得到医疗照顾。

较早前,分会指,当局拒绝让 12 人行使法律代表和家属探视权,违反国际标准和中国刑事诉讼法。现时12 人几乎与外界隔绝,正面临遭受酷刑或其他不人道对待的实时威胁。

较早前,涉嫌触犯港区国安法的,其家人设立脸书专页,呼吁国际关注事件,并支持捍卫人权。家人声明指出,李宇轩选择逃亡,反映他对香港司法制度失去信心,得到公平审讯的机会渺茫,又指12人选择了最危险的路,但却是他们能自由生活的最后希望。

包括「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在内的 12 名港人,8月怀疑潜逃台湾时,23日被中国海警截获。海警公布截获船只的经纬度显示,该处属中国有执法权的接连水域,但有不愿透露姓名的艇家表示,12人是在香港水域被截获,并指当时有香港水警在场「只看不动」。水警至今未作响应,而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已去信当局,要求香港水警公布12人所乘船只被截获时的具体经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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