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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方:12港人案侦查完毕 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0年11月27日 20:56 PDF版 分享转发
深圳警方相关声明资料图片
警方相关声明资料图片 © 网络图片

(来源:法广RFI 作者: 弗林 ,文章内容不知真假,也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今年8月23日,12 名香港青年在潜逃台湾期间被广东海警截获,至今已在深圳扣押97天。深圳市盐田公安分局11月27日发出通报,指对 12 人涉嫌“组织他人”、“偷越边境”案件完成侦查,依法移送盐田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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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涉案家属连月请愿,但包括家属和由他们聘请的内地一直无法接触被捕12人。此前,不少前往盐田试图探视的代理律师被告知,12港人已被委托“官派律师”。一些家属聘请的律师遭到压力劝退。家属早前去信盐田分局要求公开“官派律师”资料,亦被当局拒绝。这一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得到了广泛的国际关注。美英等国外长也多次敦促中方给予12港人公平的法律程序待遇。

在国际压力和关注下,7名港人的家属于本月19日终于收到被押亲人的信件,主要内容均称生活不错、家人不用担心。但也有声音指出,信中存在可疑之处,包括内容大同小异、出现简体字等。另据苹果日报周五报导指,12港人中,廖子文的家属委托内地律师李国蓓,当天早上到深圳盐田看守所要求会面,但看守所警官告知,廖子文自己在看守所内已“自行委托”两名律师。

对此,李国蓓质疑,廖子文在案发时未满18岁,按法规他不能自行委托律师;加上他被羁押在看守所,为何有能力自行聘请内地的社会律师,而家属毫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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