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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队国安处跨界查7案 团体质疑公正性和透明度

2020年12月23日 18:47 PDF版 分享转发
林郑月娥签署港区国安法,并已刊宪生效。
林郑月娥签署港区,并已刊宪生效。 © 特区政府新闻处

(来源:法广RFI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麦燕庭 ,文章内容不知真假,也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港区国安法》生效后的头五个月,警方以国安法罪名作出27次拘捕,涉及24人,但当中至少7宗与国安法无关的案件,却是由拥有较广泛而含糊权力的警队国安处负责调查。人权组织「民权监察」指出,该7宗案件与去年起的反修例运动示威活动有关,部分更是在国安法生效前发生的,质疑当局执法的程序公正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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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观察昨天就《港区国安法》生效后的第三至第五个月的执行情况发表监察报告,以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一案说明警队国安处以国安法赋予的巨大权力去调查与国安法无关的案件的问题,报告称,被告谭得志所涉控罪与《港区国安法》无关,但案件却由国安处负责,令人质疑国安处处理案件的范围不清,令警队可用国安之名任意搜查和逮捕;而当案件在法庭提讯时,法庭又应律政司要求转介至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结果被告不准保释出外候审,令人对既有的诉讼程序和政策产生疑问。

民权观察促请港府及司法机构尽快公开负责处理《香港国安法》相关案件的指定法官名单,交代委任指定法官的考虑原则,以及将案件分派予指定法官审理的程序及政策,认为这对维持公众对司法程序公正及独立的信心至为重要。 

报告同时指出,国安法生效后,社会寒蝉效应持续不断,并已漫延至私人商业活动,有商户因产品的设计及政治立场而受到威胁,最终选择暂停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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