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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六四天安门烛光晚会组织者因违反国安法被定罪

2023年03月04日 13:16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美国之音,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 美国之音
香港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中)在被指控纪念六四事件为非法组织集会后对媒体讲话。(2021年6月11日)
副主席邹幸彤(中)在被指控纪念六四事件为非法组织集会后对媒体讲话。(2021年6月11日)

华盛顿 — 

香港三名活动人士周六因未能按照港版《》向当局提供有关支联会的信息而被定罪。这些已经被取缔的前支联会成员参与组织了香港的烛光晚会活动,纪念中共当局1989年镇压拥护民主的抗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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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多前,香港爆发了大规模的民主抗议活动,港府当局动用防暴警察进行镇压。2021年,邹幸彤(Chow Hang-tung)、邓岳君(Tang Ngok-kwan )和徐汉光(Tsui Hon-kwong )被捕。他们是支持中国爱国民主运动香港支联会的领导人,支联会在北京制定的《国安法》在香港施行后被迫解散。

支联会以在香港组织烛光活动而闻名,纪念1989年中国军队镇压广场民主抗议活动。批评人士表示,支联会的解散表明,香港在1997年交还给中国时所承诺的自由正在受到侵蚀。

在支联会投票解散之前,警方曾于2021 8月就支联会涉嫌与海外民主团体有联系的业务和财务细节进行了调查,指控支联会为外国代理人。

但支联会拒绝合作,称警方随意将亲民主组织贴上外国代理人的标签。支联会说,警方无权要求提供信息,因为支联会不是外国代理人,当局也没有提供充分的理由。

根据港版《国安法》的实施规定,香港警方可以要求外国代理人提供一系列信息。若不遵守警方的要求,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将入狱六个月,罚款10万港元。

周六,香港西九龙法院主任裁判官罗德泉(Peter Law)裁定,被告有责任对向他们送达的通知书作出回应,他们的不遵守是没有道理的。

预计法院将于3月11日作出量刑判决,最高刑期六个月。

支联会组织的年度烛光晚会活动,是在中国土地上唯一一个纪念六四镇压的大规模公众纪念活动。多年来,香港维多利亚公园每年都举行大规模的六四烛光晚会活动,直到2020年当局以防疫为由将活动禁止。

根据2021年的港版《国安法》,邹幸彤和另外两位前支联会领导人李卓人(Lee Cheuk-yan)和何俊仁(Albert Ho)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支联会也被指控犯有颠覆罪。

国家安全法将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以及恐怖主义定为犯罪。除活动人士外,香港民主派出版商黎智英(Jimmy Lai)也面临国安法规定的共谋指控。

(本文依据了美联社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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