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风灵∶财富不是原罪——遗产税批判

2016年09月21日 14:35 PDF版 分享转发


风灵∶财富不是原罪——批判

作者∶风灵
(注∶本文主要是遗产税的经济学分析,不专门涉及伦理问题。)

近日有新闻放出风来,遗产税将提上议事日程。一时舆论哗然,但人们所关注的多是起征点过低(草案为80万),而对遗产税本身却较少异议。

遗产税的首要问题是∶到底该不该征收遗产税?我的答案很简单,绝不应该!虽然按照正常情况,我的父母和我本人都将没有什麽财产可供征税,但一件事情的是非曲直并不由身份地位或财产多寡而定。许多发达国家征收高额遗产税的事实也不能作为其具有不可置疑正当性的证明。

遗产税是一种最典型的贯彻了均贫富思想的税收,它不是基于纳税人的行为,也不是基于某项政府公共开支,征税仅仅是因为死者留下了一笔财产。而政府认为,不能由死者本人自由决定财产的去向,必须由政府参与分配。

遗产税的这种逻辑与市场经济赖以生存的基础背道而驰。市场经济建立在这样的原则之上∶1.财富的积累是有益的,而每个人追逐自身的利益,便即促进了社会整体的利益;2不可侵犯的私人所有权是财富最大化的源泉。

以此原则运行的市场经济,在短短的数百年间,便积累了之前漫长的人类历史不可想像的巨大财富,使得人们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现代的市场经济社会中,哪怕最贫苦的人的生活也有了极大的改善。

但征收遗产税却是因为∶1.财富积累是有害的,或者一定数额以上的财富是有害的,愈富,对就愈不利,劫富济贫具有正当性;2.富人无法正确认识自身和社会的利益,不能正确分配财产,必须要国家来进行干预。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这些似是而非的谬论或许能迎合普遍存在的“恨人有,盼人无”的妒忌心理,但实际上却经不得推敲。

一、财富的积累有害,劫富济贫具有正当性。

1.这种观念是一种典型的静态零和博弈的思想。认为财富是分大饼,你分走了一块,我的所得就少了。但市场交易不是分大饼,而是创造大饼。自愿交易的各方都会得益,各方的财富都会增加。你分走了一块,我的不但没有减少,反而也会比以前有所增加。这就是市场的神奇之处。也是财富积累的意义所在。在正常的市场经济中,一个人如果富甲一方,那通常是因为有很多人自愿与他交换,换言之,他也为很多人创造了财富。他所创造的,比他自己所拥有的更多。市场竞争奖优罚劣,财富是主动给予他的奖赏。他得到的,是他所创造的财富的一部分,而不是给别人造成了损失。

2.有人说富人为富不仁,坑蒙拐骗,才会发财致富。这些行为理当惩罚,但遗产税有没有做这种区分?没有。而且这显然也不是遗产税的立法原意。要惩罚这些坏蛋,也得在生前追缴他的财产啊!在死后征税显然不是这个目的。遗产税是对财富积累本身的惩罚,与何种方式得到财产无关。

3.还有一种普遍观念,富人会造成垄断,以其垄断地位来剥削穷人、压迫穷人。实际上,垄断与否与绝对财富的多寡无关,而与是否存在竞争有关。除了极少数自然垄断情况外,富人并不能天然获得垄断优势。没有暴力作为后盾的富人,必须得面对其他竞争者的挑战。如果存在暴力驱逐竞争者,那是法治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不是遗产税。另一方面,要想减少垄断,增大竞争,增加穷人的福利,最好的办法是让更多的人富起来,而不是让更多的人穷下去。正如要想工人日子好过,是要增加老板,而不是把老板都变成打工仔。

4.财富的积累本身是有益的。理论上,如果一个人只有较少的财产,大部分会用于当前消费,而拥有大量的财产才会进行投资,以获得更多的财富。如果你每年只有2万元,你只能混个温饱。如果你哪年有了200万收入,你就可以拿它去开公司,创造工作岗位、就业机会;即使你不亲自经营,你也可以将这笔钱借贷或入股,让别人去创造更多财富,解决更多人工作。而遗产税却不断地夷平这种财富积累的过程,使得个人(家族)难以从事耗资巨大的伟大事业(另一方面与之配套的是对公司征收的重税,同样是摧毁财富)。或许你可以期待在遗产税中分到一杯羹,但即使你分到了几千几万元钱,或每个月多了几百元,也是不可持续的。唯有相当数量的财富积累(资本积累)才能为普通人提供持续的工作收入。设想一下,如果工人们把雇主的工厂卖了,得到的钱瓜分了,可能过上几天好日子,然后接下来就面临失业。如果每家工厂的工人都这样干,那倒霉的是谁?是谁将没有饭吃?我们都听说过金蛋的寓言,摧毁财富,就是杀死了那只会下金蛋的母鸡。
我曾经问学生,想不想打分田地瓜分富人财产,学生说想。我又问∶假如你分到一笔不少的钱,你怎麽办?几天就吃光喝光挥霍光麽?学生说∶我要投资赚钱。我笑了,想必你也知道了谬误所在。既然投资会被瓜分,母鸡会被杀死,就不会有投资的行为。不断瓜分财产将改变人们的时间偏好,财产会被挥霍而不是积累,我和小伙伴们都将一贫如洗。

5.世代的财富积累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意义,就是形成一个有闲阶层。这样的有闲阶层无须为生计发愁,可以长期从事一些不能直接获利的活动,如文学艺术、哲学或科学研究等。正如哈耶克所敏锐地指出∶“独立的财产所有人无论对于一个自由社会的经济秩序是多麽重要,但他的重要性也许是在思想与见解、品味与信仰的领域里更大。如果一个社会所有思想上、道德上和艺术上的领导人物全都属于受雇阶级,尤其是如果他们大多数受雇于政府的话,那麽,这个社会是大有缺陷的。” [1] 达尔文自身便是这一阶层的人士,他认识到“有一批不必为每日的面包而劳碌的饱学之士的存在,其重要性是无论如何估计也不会过高的;因为一切高度智力的工作都是由他们进行的,而一切方面的物质进步也主要取决于这种工作,更不必说这种情况在其他方面的更高层次的好处了。” [2]

6. 民间财富的积累提供了一种独立的社会力量,即可动用自身的资源,不必仰人鼻息受制于人。一方面,富人可以自身从事与大多数人或政府不鼓励的事业,另一方面,也可以资助他人从事这样的事业。如果有大量的这类富人存在,权力和权威将是分散的,由此形成的去中心化的多样性社会,是保持自由的基础。比如,如果没有金主提供支持,绝大多数学者只能受雇于政府的教育和研究机构,为主流的意识形态所束缚(即使在民主国家也是一样),但如果他能找到一个赞助者,即可不受这种束缚。“这是很少为人注意到的财富的不平等保存政治自由的作用——即资助人的作用。在一个资本主义的社会中,只需要说服几个富有的人提供资金来实现任何想法;不管想法是多麽古怪,都是如此。这样的人大量存在,具有独立见解的人的支持也大量存在。” [3] 由于资助和被资助双方都存在自由选择,学者即可保持其思想的独立性,而不必“为五斗米折腰”。

7. 遗产税反对私人财富的积累,却藉此让政府积累了巨额的财富和无上的权力。当然,垄断性的政府也有削减民间力量的强烈动机。摧毁了民间财富,政府成了最大的雇主、财产分配者、暴力垄断者、思想提供者┅┅这才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店的真实而可怕的垄断。那些喊著要劫富济贫的人们却不惮于制造一个可怖的巨无霸,铺就一条通往奴役的道路。这是何其可悲的故事!

二、富人无法正确认识自身和社会的利益,不能正确分配财产,必须要国家来进行干预。

1. 遗产税支持者常常声称,贫富差距造成了社会治安问题,无路可走的穷人会铤而走险,危害富人,因此征收遗产税分给穷人有利于社会稳定,这也是对富人有利的。先不说其中的事实问题(如极端的贫困和走投无路,通常是压制性的制度造成的,而不是财富本身造成的,因为市场中的财富是创造而来的,不是基于暴力抢劫。又如就算穷人铤而走险,危害的往往也不是富人,而是和他一样的中下层穷人,富人可以动用更多的资源来保护自己,保安保镖防盗装置等等。照这种道理,岂不是中下层的人更应该交税买平安?何况,要买平安也是在生前买,找死人要钱是对死人有利麽?),单说就算真正如此,为何又假设富人就认识不到自身的利益?必须要国家一片好心以收税的方式来帮忙?富人如果真能通过资助穷人得到安全,他为什麽不能以自己的方式进行?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一方面以遗产税来消减做的能力和动力,一方面声称自由市场不可能生产出“足够”的慈善。 [4]
事实上,慈善活动已构成了广泛的公益事业网络,即使在慈善极不发达的中国,也常有规模巨大的捐赠行为。如果认为富人多数不愿意做慈善,也就是认为富人不懂得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联系,不能与社会共存,这与富人正是通过向社会提供大量优质服务(即最擅长讨好消费者)而发财致富的事实本身,就存在内在矛盾。比如,如果大多数消费者和社会舆论希望富裕的商人乐善好施,富人就有动力乐善好施,这对他有看得见的利益,因而慈善行为将是长期的自愿的,而不会因强制性造成损失。

2. 财产要遵循所有者的意愿支配,才能保证财产的最大化以及资源的优化配置。这是市场理论的基础之一,但为什麽到了遗产这里就拐了弯?所有者的意愿变得无足轻重?或许有人认为,死者死矣,无知无觉,在他身后怎麽分他的财产都无所谓了。但要对遗产征税是死者生前就知道的事实,这会让他对财富的积累失去热情,并产生规避成本和损耗成本。任何对所有者的选择限制都会导致规避的激励,即“钻法律的空子”。一般而言,所有者在使用高昂的法律资源来规避财产的限制。如果法网过密,无法规避,所有者就会在生前尽量耗尽他的财产。总之,都会破坏所有者使财产最大化的激励。 [5]

3. 还有一种常见的谬误∶认为既然富人的钱很多,钱太多就没什麽用,而对温饱尚不足的穷人而言意义重大。换言之,即假设相同财产对富人的边际效用一定是低于穷人的边际效用。所以对富人征收遗产税对富人的损害较小,而对穷人的帮助较大。但这种假设是没有道理的。货币的边际效用的确是递减的,但不同个人的效用却无法比较。更不能相信,每个人的估价都是一样的。效用不是数量,而是偏好的主观排序。因此,基于这种假设分配税负负担的任何原则都可以说是荒谬的。经济学文献现在普遍确认了这一真理。 [6]

4. 人们憎恨不劳而获,因此要限制继承人将其财产转移给他愿意的人,但这却导致了新的不劳而获,即国家通过征税的不劳而获,以及得到遗产税分配的人的不劳而获。富裕的被继承人选择继承人或受赠人通常不是盲目的,而是基于能将自己身后的财产最大化的考虑,将财产转移到他所认为最有价值的地方。被继承人是有选择的,因此也是有机会成本的,这就使他能择善而从。同理,继承人或受赠人也有其主动争取的因素,也受到约束,有将财产最大化的激励。但国家完全没有这种考虑。国家征收遗产税是没有对价的,也就是没有成本约束的(忽略征税本身的成本),因此无法选择被征收财产的最适宜用途。国家不善理财是必然的,其分配也将是盲目的,必然造成资源的浪费和错配。

5. 哪怕是富人最令人痛恨的行为,即炫富的奢侈生活,也有其积极意义。米塞斯认为,奢侈是一种相对的概念。奢侈行为起到了榜样的作用,在大众中唤起了新的消费需求,赋予工业以新的动因,并促使工业来满足大众的新需求。 [7] 举人们耳熟能详的手机为例就能明白,在大约十几年前,手机还是地地道道的奢侈品,只有土豪级人物才能花几万元(相当于现在几十万)买一个砖头似的手机,搁在办公桌上当固定电话,以此收集来访者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但如果没有这些傻里吧唧的冤大头土豪,谁又来提供生产手机的巨大商机?谁能相信,在短短的十几年后,哪怕是最底层的人民也拥有了手机,仅仅花几百元就能买到效能强大丰富、外观时尚先进的智能手机?昨天的奢侈品就是今天的必需品,笔记本电脑、汽车、飞机旅行等等,莫不如是。而没有富人奢侈行为的社会,或许也有许多奇思妙想,但新产品初期的高额成本因缺乏有效需求而无人承担,将阻碍创新的发展。“工业的革新与进步、所有居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都应当归gong于奢侈。” [8]

6. 如果富人把钱藏起来不为人知,或者捐赠出去,恐怕不会让太多人不爽。如果飞扬跋扈的奢侈行为令人不满,给普通人带来了某种压力,那我们应该知道∶首先,富人花的是他自己或他父母的财富,如果不让他自由支配财产,这些财富可能根本就不会被创造出来,也就无法瓜分;其次,富人也会坐吃山空。仅仅靠继承巨额遗产,而没有明智的投资理财,常常会“富不过三代”,市场会惩罚愚蠢的浪费行为(但国家浪费税收的行为却不会受到市场惩罚)。财富的创造和积累,主要不是靠现有财富的数量,而是靠企业家才能,即对已有财产的运用能力。而这方面,富人和穷人在很大程度上是平等的,有好运也有厄运,有明智也有愚蠢,有勤劳也有懒惰,在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中,白手起家不仅仅是个梦。充分发挥企业家才能的前提,恰恰是要求对自身财产的收益或损失的完全承担。所以我们需要做的,不是去瓜分富人的财产,而是保持这种有活力有希望的机制。

由以上可见,无论是穷是富,无论财富数额多少,都不能改变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1.财富的积累是有益的。而每个人追逐自身的利益,便即促进了社会整体的利益;2不可侵犯的私人所有权是财富最大化的源泉。

那麽,从根本上与以上原则相矛盾的,以摧毁财富积累为己任的遗产税,完全不应该存在,罔论起征点为多少。

需要重申的是,以上关于财富的评价,都是基于正常的市场经济社会,但即使是非正常的社会,当务之急也是建立正常机制,而不是征收稀奇古怪的税费来进一步扭曲市场。

注释∶

[1] ∶《自由宪章》,第180-181页。
[2] 转引自哈耶克∶《自由宪章》。第181页,注释2.
[3] 弗里德曼∶《资本主义与自由》,第10页。
[4] 参见罗斯巴德∶《权力与市场》,第117页。
[5] 罗伯特•考特 托马斯•尤伦∶《法和经济学》(第六版),第145页。
[6] 罗斯巴德∶《权力与市场》,第155页。
[7] 米塞斯∶《自由与繁荣的国度》,第73页。
[8] 同上。

——原载作者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3d3fb2810101fw9t.html

2014-01-23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刘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