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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桑兰自愿撤销一切指控 被告刘国生谢晓红和律师莫虎的回应

2016年10月20日 11:42 PDF版 分享转发


新华社∶自愿撤销一切指控 被告刘国生谢晓红和律师莫虎的回应

新华社∶桑兰“自愿撤销”针对一切被告的指控

新华社10月13日电 在签署可能对其不遵守程序的行为进行罚款的命令之后,中国队前选手桑兰于11日通告法庭和相关各方,“自愿撤销”针对一切被告的指控。这场历时近3年半的跨国天价官司,至此发生了根本性的转折。

当地时间10月11日,联邦法院纽约南区法庭网站刊出桑兰委托她的律师冰所签发的撤诉通告。在这份简短的通告中,桑兰授权并通过她的律师通告法庭,她自愿撤销针对所有被告的指控,不过,保留了再诉的权利。

10月10日,桑兰案的助理法官詹姆斯•弗朗西斯签署命令,责令桑兰必须在10月14日接受被告方的口头问询,否则有可能要依据美国联邦民事诉讼程序法的第37条,裁决桑兰赔付对方律师费等经济损失。一天之后,桑兰自愿撤诉。

10月9日,桑兰案被告刘国生、谢晓虹委托他们的律师莫虎写信给法官,请求法庭强制桑兰于10月14日在北京通过视频设备,接受被告的问话。如果桑兰不执行这个命令,按时完成问话程序,应该依据联邦民事诉讼程序法第37条对她进行处罚。

莫虎在信中说,刘国生和谢晓虹在北京预订了假日酒店的房间做桑兰接受问话的地点。考虑到桑兰身体上的不方便,他们还特意为她挑选了带有套间的单元。莫虎一而再再而三地催促徐晓冰确认问话的日子,却一直得不到回应。莫虎表示,14日这个日子是徐晓冰提供给被告选择的,之后他却不予确认,这样做无端增加了被告方的诉讼费用,依法应该受到处罚。

弗朗西斯法官10日签署命令,批准莫虎律师的请求。他还通过手写标示的方式,特别“提醒”桑兰必须在被告方指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接受莫虎律师的问话,否则将要面对联邦民事诉讼程序法第37条处罚的风险。

桑兰在撤诉通告里没有说明她撤诉的原因。莫虎律师在9月8日给徐晓冰的信中曾经指出,官司进入到(证据)发现阶段(俗称取证阶段)之后,桑兰拿不出哪怕一件证据来支撑她的任何一项指控。她不过是通过不停地骚扰被告,来增加被告的诉讼成本而已。这样做属于滥诉行为。

桑兰1998年在纽约参加友好运动会时不幸摔成高位截瘫。在纽约的医院接受完手术和康复治疗后,她住进了美籍华人刘国生和谢晓虹的家里养伤。10年之后,桑兰曾带著她当时的经纪人、现在的丈夫兼经纪人黄健一起从北京飞到纽约表达自己的感恩之情。然而,到了2011年4月,桑兰将美国的媒体巨头、美国体操协会、相关的、刘国生和谢晓虹以及他们的律师朋友莫虎等告上美国联邦法院,索求巨额赔偿。最高时,她的索赔要求曾达到21亿

就在这场跨国天价的民事官司还在进行的过程当中,桑兰在2011年7月前往美国的警察局报刑事案,指控谢晓虹的儿子薛伟森曾经在她养伤期间强奸了她。不过,警方认为她的陈述“经不起合理质疑”,不予立案。报案失败后,桑兰跟她的前任律师海明闹翻,两人在纽约法庭上互相控告。桑兰指控海明对她进行了“误导”,造成她前往警察局报了性侵刑事案;海明则指控桑兰向警方报性侵刑事案完全是出于她自己的本意。海明还说,桑兰报刑事案的目的之一是想以被害人的身份申请美国一种比较特殊的U签证,以完成其最终移民美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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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海明提出辞职。2012年3月,海明向刘、谢、莫公开道歉,并且赔偿给他们5000美元。刘、谢、莫则表示接受道歉,对他从此既往不咎。此后,徐晓冰律师接棒,帮助桑兰继续打这场官司。

近3年半的时间过去了,桑兰因自愿撤诉而不再拥有原告的身份,跨国天价官司最终没能走进美国法庭的审判大厅。

自2011年4月递交第一版起诉书起,桑兰先后主动撤销了对时代华纳公司和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老板特纳的指控;在与相关保险公司和美国体操协会达成秘密和解后,也撤销了对他们的指控;对CNN和30个不知真实身份的网友,桑兰虽然一再表示不愿撤诉,无奈法官认为她的指控于法无据,不予审理。自2014年6月25日之后,桑兰跨国天价官司的被告只剩下昔日被她称为“恩人”的刘国生、谢晓虹以及他们的律师朋友莫虎。现在,对他们的指控也已全都撤销。

——原载《新华网》

桑兰撤诉是追究事实真相的开始

刘国生

桑兰撤诉了,很多人要求我们表态。今天,《侨报》发表了两篇采访报道,一是采访莫虎,二是采访谢晓虹。大家可以看出,桑兰撤诉不是事情的结束,而是追究事实真相的开始。

这个被媒体称为“世纪大案”的诉讼,进行了三年半,索赔金额曾经高达21亿美元,我们被扣上了“封口”、“软禁”、“猥亵”、“性侵”、“强奸”、“诽谤”、“不尽责”、“侵吞财物”、“不当获利”、“侵犯隐私”、“官商勾结”┅┅ 等各种罪名。这些指控来自一个曾经在危难关头被我们救助过并且真心爱护过的人,怎能不令我们痛心疾首?

此案使我们全家蒙受不白之冤已经达三年半之久,受打击最大的是儿子阿森。当年他为了照顾桑兰,不惜放弃工作,几乎全时陪伴桑兰,如今却成为桑兰口中的“强奸”疑犯,他因此丢失了香港某大投资银行的高薪职位,损失巨额收入。这是有凭有据、真实发生了的事情。

现在就这样不清不楚、不明不白、不了了之了吗?我们不同意。

《莫虎∶她要给法庭和被告一个交代》

【侨报记者林菁10月 13日纽约报道】闹得沸沸扬扬的桑兰跨国巨额索赔案近日出现一个重大转折,10月11日,桑兰突然自愿撤案,这意味著这场缠讼3年半、索赔21亿的民事诉讼可能以桑兰空手而归而告终。被告方律师莫虎13日接受《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会让桑兰以撤案逃脱责任,“她跑不掉,她现在要给法庭,给被告一个交代。”

桑兰通过代表律师徐晓冰于11日(周六)向纽约南区联邦法庭提交简短的自愿撤案文件,文件中没有说明撤案原因。

桑兰这一决定发生在她即将接受辩方律师问话的关键时刻。前一天(10日),法官詹姆斯•弗朗西斯刚批准了辩方动议,辩方律师将于14日向桑兰问话取证。莫虎指出,已经安排了北京的酒店、视频录音设备、翻译员、法庭记录等,没想到桑兰突然撤案。

莫虎指出,法律程序进行到目前的阶段,桑兰不能在最后一分钟单方面撤案,而必须经过法官和被告同意,他将于14日向法庭提出相关动议。辩方还可能以滥诉名义反诉桑兰。

莫虎表示,桑兰接受问话估计会很狼狈。但事情不会如此轻易了结,这起诉讼是“恶意”行为,桑兰和律师徐晓冰应受到惩罚,“他们把民事诉讼当作勒索的工具,他们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辩方指出,桑兰在躲,但现在已经由不得她,要撤案也要由法官来宣布,而不是由桑兰决定。辩方将要求桑兰承认错误,要求处罚桑兰及其律师,并保留反诉的权利。

莫虎也被桑兰列入索赔案被告人之列,他担任本人及两位两名被告刘国生和谢晓虹的辩护律师。

1998年,桑兰以国家队体操运动员身份到纽约参加友好运动会时摔伤导致高位瘫痪。2011年4月桑兰透过纽约律师海明,对美国时代华纳公司、美国 体操协会及其保险公司、桑兰受伤后在美国的监护人刘国生和谢晓虹,以及刘和谢的朋友莫虎等,提出巨额索赔。后来桑兰撤销对大部分被告的诉讼,只剩下刘、谢 和莫三人。原先多项指控最后只剩下4项,包括侵犯肖像权、诽谤、基金账目和侵吞纪念品等财物。

莫虎指出,原告提交1800页文件,三分之一的内容重复,包括数百页博客,大量新闻报道和照片,甚至把2008年桑兰到美国向刘和谢感恩的新闻报道也当作证据,“做梦都想像不到他们拿不出一个证据,这是一场游戏,完全是在玩弄法庭。”

对于自己也被列入被告,莫虎认为很荒唐,他与桑兰基金毫无关系,既不是起草人,也不是管理人,只是作为刘和谢的朋友帮他们看了文件。唯一参与的事情,是在金丰酒楼为桑兰捐款,他本人还写了支票。

《谢晓虹∶我希望真相大白》

【侨报记者林菁10月13日纽约报道】桑兰在美国受伤后,曾经担任其监护人的谢晓虹得知桑兰突然撤案后,感到更多的是失望,“我希望真相大白。”她说。

谢晓虹13日接受《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来就要进入法律程序,进行口头取证了,桑兰撤案让她感到很突然。

她说,这起官司对她是很严重的打击和伤害,不希望事情糊里糊涂就结束了,真相应该公诸于众。

时至今日,谢晓虹都无法理解为什麽桑兰会与她反目为仇。她说,“我被告也是莫名其妙,我这麽喜欢你,这麽爱你,帮了你这麽多,刚开始我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为什麽,为什麽她会这样。”

“这件事对我是致命的打击,为什麽光荣的事情变成耻辱,我儿子躺著也中枪。”她说。

她表示没有记恨桑兰∶“我不会恨她,这是很离谱的社会现像,到今天我都不能相信她就是我认识的人,我心里的桑兰。”

以前信佛的谢晓虹,已改信基督。她把这件事看作正义与邪恶的战争。她说,“我每天过基督的生活,心灵上发生了变化,我把它当成上帝与魔鬼的征战,我是征战中的一部分,我站在光明和正义这一边,她(桑兰)被魔鬼的心态控制了。”

官司已经打了3年半,足以让人筋疲力尽。谢晓虹说,到了现在这个阶段,她全家过得更好,心存感恩,“这件事情让我们成长了,当年帮人的人比受帮助的人更快乐,今天我越过去了,我的释放比我的官司输赢更重要。”

她说∶“我依然爱著以前的那个桑兰,我与她的关系有13年,很心疼她,她给我的打击,她给我的心痛,撕心裂肺般的,就像你的孩子一刀刀捅你,这种背叛让人很难过。”

谢晓虹说,她希望桑兰说出真相,而不是要把她搞臭,让她无路可走。

“上帝给了她(桑兰)一个孩子,希望她能抓住这个机会改正。”谢晓虹说,“她是被魔鬼附身,现在如果有这个机会,你不忏悔怎能获得赦免呢?我希望她悔改,把这段噩梦释放出来,她还年轻,可以改过,我早就原谅她了。”

——原载纽约《侨报》2014年10月14日

201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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