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蔡升达∶远志明疑似性侵事件的后续发展

2016年11月16日 7:19 PDF版 分享转发


蔡升达∶疑似事件的后续发展

作者∶蔡升达
由十八位组成的调查团,独立调查指控远志明对她性侵的事件,已于2月23日有了初步的结论,公开在生命季刊的网站。令人感到震惊的是(对于已经说过性侵犯通常都是累犯的柴玲而言,可能一点都不意外),此调查报告披露了另外两个指控远志明对她们有不当的身体接触,而且是发生在2013年左右。那时远志明早已是具有很大知名度的界人士。很快的,传播协会就发了一个严正公告,谴责调查团公开如此的「流言蜚语」,质疑他们的动机,并保留法律追诉权。而远志明也取消2015年所有的公开行程,宣布今年为他的安息年。过没几天,美国的《今日基督教》杂志,就头条报导整起事件。柴玲也写了第五封公开信回应调查报告和神州的公告。隔日,2月28日,神州就宣布远志明辞去一切事工,并且发出律师信,公告他们准备对调查团提告。

虽然我个人认为,调查过程过于匆促、有些该调查的事情没有调查(但也可能是调查不出结果,所以没有提)、给当事人回应的时间不够、甚至调查团本应要纳入更多法律和心理学领域的专业人士来共同评估,而不是清一色都是牧师,但无论如何,即使不够完善,这个调查报告依然有力地指向一个结论∶有多个女性指控远志明对她们有不同程度的不当接触。

整起事件让我最难过的,其实不是远志明躲在神州后面,不敢自己出面公开说明,而是围绕在他身边的神州传播协会和按牧他的牧师群。这些拥有权力、坐在高位的「长辈」,如果不是一副事不关己的“不沾锅”」心态,从头到尾不出一声,就是只管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名声,漠视受害者所寻求的公义,甚至还要扬言提告受害者!这是基督教领袖该有的水准和德行吗?可庆的是,教内不是只有这些绊人跌倒的反面见证而已,还是有愿意为了公义而组织调查团的十八位牧者。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不管是远志明真的有对这些女性,或是这些女性联合起来作假见证,读者可以自行判断。我这篇文章想要谈的,主要不是远志明到底有没有罪,而是听闻这样的事件该如何消化,并且教会可以采取哪些行动,来降低这类事情发生的机率。

首先,有些基督徒听闻牧师或资深信徒犯很大的罪,可能会在信仰上受到冲击。常见的纠结有∶“这人讲的福音,我还能信吗?”、“神为什麽不保护这些受害者呢?”、“我以后还能相信谁?”、“神真的存在吗?”等等。我想要呼吁读者,其实这类丑闻出现,对于相信全人类都有罪的我们而言,应该不是什麽稀奇的事情才对。不是吗?如果我们真的相信每个人都有罪(罗马书三23),相信基督徒也会被过犯所胜(加拉太书六1),那麽纵使我们听闻信任的属灵长辈跌倒,短时间内或许会感到迷惘,也应该最终能慢慢平静下来,更加确信圣经所讲的是对的。

人犯罪其实不稀奇,我觉得比较稀奇的是,明明每天打开报纸都一堆社会新闻,大多数基督徒也都听闻天神父的丑闻,以及零星基督教牧师的丑闻,但有些教会却仍然愿意将权力集中在牧师身上,十足地信任他们。我必须说,这样其实是在害那些牧师。圣经教导我们要远避试探。这种警觉重要到连主祷文都有相关的内容∶「不叫我们遇见(或作「陷入」)试探」。当一个人握有崇高的权力,周遭都是鼓励和顺服的声音,这是一个很大的试探,让人不自禁(也是错误)地以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而且可以逃脱责任。也许一开始只是犯一点小罪,但是当没人追究,或是有人追究,但却被压下来,那只会慢慢走向自我毁灭之路。我的意思不是说,牧师犯罪是因为教会没有好好监督。犯罪的人,自然应该承担百分百的责任,但如果周遭的人能够防止犯罪的事情不去发生,那不是美事一桩吗?如果连培基文教基金会这个专门教导品格的机构,它的创始人,最后都因为众多性骚扰的指控而晚节不保、黯然下台,我们凭什麽以为我们的牧师,在获得我们完全不保留的信任和顺服之后,不会因此犯罪?

我之前写过一篇文章,说明问责(accountability)的重要性。我想要再次强调这点。天主教有严谨的制度,都可以爆发大规模的性侵丑闻,更何况是各据山头,行政独立的基督教教会?我的建议是,无论教会的体制如何(主教制、长老制或会众制),都要好好保护传道人和长执免于受到试探。要探访异性,不可以单独前往。有异性单独来找牧师协谈,需要在开放式的空间或是约师母一起。牧师应该离教会财务的管理越远越好。牧师应该要定期接受考核(无论是长执会进行,或是总会进行),并且教会要有清楚的解聘条件与流程。这目的不是要压榨牧师,而是保护他们不落入试探、避免争议,也间接促使他们积极事奉不懈怠。总而言之,牧师并不是圣人,而是有血有肉,有刚强的一面,也有软弱的一面。长老执事或其他教会同工当然也是一样。除了要常常省察自己在进行教会事工时是否带有个人偏见或喜好,也要积极寻求别人的意见和谏言,以免同样落入骄傲专横的网罗中。

这次的事件,远志明、神州传播协会和给远按牧的牧师们,都成了反面教材。但我们不需要落入绝望或愤恨,不是立即把所有周围的教会领袖,都看成是还没被抓到的罪犯,也不是从此把“信任”收起来,以怀疑和冷漠待人接物。相反的,我们要更发抓住神的信实与公义。提摩太后书二章13节∶「我们纵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为他不能背乎自己。」神的眼目遍查全地,公义最终会彰显。这是我们可以确信的。

我也在此呼吁神州的董事会,能重新以敬畏神的态度,思考该怎样进行下一步,才是荣神益人的行为。我建议,不要再用律师作为挡箭牌,而要好好对远志明进行调查。既然他现在已经辞去一切事工,就代表他有时间接受内部调查。如果远志明真的无罪,神州自然可以公布自己的调查结果,挽回远志明和神州的信誉。届时,再来对调查团提告诽谤都还不迟。但如果现在还没弄清楚远是否真的有性侵或性骚扰,就急著要提告,届时法院必定要对这些受害者的控诉进行调查,看是否确有其事。如果到时候法院认定确有其事,所以诽谤不能成立,那不只是远志明会更加难堪,连神州董事会自己都跟著难堪。这对谁都没有好处。台湾就曾经发生这样的事情。壹周刊报导某个已婚的政治人物召妓。这人不堪其辱,旋即对壹周刊提告诽谤,但却败诉,因为法院审理之后,认定召妓属实。这人因此也成为台湾百姓在饭桌上的笑谈。我当然希望神州不要犯下同样的错误。

2015年3月4日

——原载《蔡升达的博客》∶
https://andrewtsai.wordpress.com/2015/03/02/yuan_alleged_sex_assault_development/

2015-03-05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