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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思齐: 平反冤案理所当然只是开始

2016年12月08日 12:21 PDF版 分享转发

作者:陆思齐

独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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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经过廿一年後,终於平反昭雪,然而人死不能复生,一个本来鲜活美好的生命已经无可挽回,是否应该废除死刑的讨论,再度引发关注。

主张废死的最主要原因,正如上述,是因为错杀一个,即会酿成永远的冤案。但更重要的原因,则是体现对人的生命的尊重,认为包括公权力在内,均无权剥夺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该国是欧洲第一个废除酷刑的欧洲国家,却几乎是最後一个废除死刑的西欧国家,而在一九八一年正式废除前,用的方法还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断头台。有意思的是,法国废死的契机,并非来自像聂树斌这样的冤案,而是一宗铁板钉钉的杀人凶案。

一九七六年,一名八岁男童被杀,警方随即将疑犯拘捕,其後因证据不足释放了,当时疑犯高调谴责杀害小童的行为,赞成对这样的人处以死刑,岂料後来警方发现新证据,证明确系其所为,当时民情汹涌,认为不杀不足以民愤,饶是如此,在极力主张废死的辩护律师在庭上慷慨陈词,硬是扭转了舆情,最终在新总统密特朗上场後,实现了废死。

主张保留死刑的人士经常高估死刑的震慑作用,但多个国家的经验表明,废除死刑後的严重罪案率并没有显着变化。事实上,废除死刑是目前世界主流,目前全球一百九十多个国家中,超过一半在法律上废除了死刑,只有两成多,亦即约五十个国家在法律上亦保存死刑且持续执行,其中中国每年处决死囚的人数,即超过全球其他国家相加的总和。反对废死的人经常说,在保留死刑的国家中,包括(部分州)以及日本等先进国家,在这里有一个问题不容忽略,在这些国家有「慎刑」的制度保度,务求尽量做到不会错杀。以美国为例,数据显示,死刑上诉平均耗时十一年,佛罗里达州需时二十年,加州更需要长达二十五年。反观中国,聂树斌由被法院判处死刑到实行,距离只有四十二天,其中高院复核更只花了两天。聂树斌九五年被处死,十年後真凶王书金出现,如果聂生於美国,是不是就能逃过一劫呢?

当然,聂书斌冤案揭露的司法黑幕,非此一端。譬如当中有没有刑讯逼供的问题,至今仍然不甚了了,当年聂树斌的辩护人就曾公开指出聂是在逼供下认罪,事实到底怎样?又例如有报道指,时任河北政法委书记曾出面要求王书金「别趟聂案的浑水」,甚至有人形容,只有在司法的一个环节出错,从公安、检察院、法院到政法委,立即被绑架在一起,形成「命运共同体」,必须一错到底。

平反冤案理所当然,但却只公义彰显的起点而非结束,相关责任人必须追究到底。

来源:香港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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