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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晟制宪思想记录之廿五:总统内阁制

2017年02月22日 9:34 PDF版 分享转发

三十三、中国人谈总统话题便显得生疏。总统在大部分人眼里是个体,事实上总统是一套庞大而复杂的国家权力运转机制设计。

当今人类,除了部分阿拉伯国家还保有国王君主体制外,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是以总统制或内阁总理制为治理模式。形式上或名义上的英联邦国家大多采用内阁总理制,因为它们名义上的国家元首是英国国王。英联邦国家之外,凡内阁总理制国家,总统是象征性程序性的设置,总理掌持国家行政实质性权力,如联邦德国、以色列如是。而总统内阁制下,总理便成了一个事务性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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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将采用总统内阁制。总统是一套机制,是一套行政执行或叫法律的实施机制,其执行的形式则由总统领导下的一个内阁机制来实现。在联邦制国家尤其在,总统的主要事务是外交事务(美国的特殊地位决定了,总统处理外交事务的范围远非普通技术意义上的外交内容,很大一定程度上,世界事务就是美国国家〝内政〞)、国家安全事务、统一的经济规则及其运作事务。

中国许多人不谙通联邦制分权内涵,常以昏官在国内的行为标准来看待、评价外国政府首脑的行为。中共昏官常腆脸挺肚满世界视察,到处〝检查指导工作〞,诸如〝温家宝总理冒雪在石家庄指导扫雪工作〞、〝总理指导抗旱工作〞,这在制度文明国家是不能发生的事。美国总统不可以未经同意而至一个村、镇指导工作。总统与全国地方的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职人员并无中共权力概念上的行政隶属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在联邦式自治下,每一个自治地方都是一个独立的行政自治单位,凡自治许可权范围内的事,总统也不得插手。地方发生了大的灾变,未经自治地方行政长官的请求,总统无权安排救灾避险事宜。这也正是国人常不解的事,大的灾害发生后,外国政府首脑常是坐着直升机在灾区上空察看灾情而不是〝亲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因为那不是他职权范围内的事,这也正是文明政治务实之处。

我在设计总统权力系统时,一直犹豫不决的是,未来中国是否还设置国务总理一职,终于还是决定了不再设立的个人意见。国务总理在中国是个过于庞大铺张的概念,会对民众认识方面造成模糊影响,事实上可由类似内政部的内阁部门履行国务总理的职责。而对于内阁机构、部门的设置我迄今不能有成形的考虑,这倒不是一个大问题,它应当是一个集体思考的结果,如中央政府有无必要设置传统意义上的像水利、农业、工业、科技、税收、民政等诸部门?我自己是倾向于全归自治地方权事,具体运作实践中出现需要的情形时,由内阁相关的部门临时设置专门办公室权事,而非专门性常设机制等。

无疑,政府得扮演重要的权事角色,国会因其特别的代议制设计功能及其权事性质,较总统机制比,其难以迅速有效地集合意志、形成共识,很难满足处理瞬息万变的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或事件的要求,很难及时有效保障国家安全。现代社会客观上的复杂性、多元性,要求国家必须有权威高效的行政中心,使政府成为解决政治危机、国际事件、调节多元社会利益冲突的主体宪政机制。

美国的宪政实践运动史已证明,每逢国家遭遇战争或紧急状态时际,总统机制总能迅速而有效地形成应对状态,使国家渡过危机,无论是两次世界大战还是新近的〝911〞事件无不如是。最明显的突出事例是上世纪30年代初,罗斯福对总统高效机制的成功应用,其以惊人的速度,在〝百日新政〞时推出十几部要求国会通过的法律,有效地遏止了民心及经济危机的恶化趋势,为此后的进一步措施创造了有利条件。这在许多方面,为未来中国的一系列权事设计及建立提供着极好的镜鉴。

来源:DJY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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