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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长青:高智晟妻子耿和应该出来澄清

2017年08月11日 7:07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长青论坛,文章取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最近国内维权律师高智晟发表声明说,“这些年有个‘六四领袖’一直‘代表’我们家的名义接受秘密捐款,仅几位朋友几年捐到这个人手里的美金即达七万多元。”他没有点名,但海外有媒体把这个诈捐者指向了唐柏桥。据高律师声明,他的消息来源是女儿。昨天高律师的第二个声明更等于直接这样宣布了,而且两篇声明的语言之苛刻比法庭宣判还严重,但却完全没有“严谨”可言,出自律师之手,令人咂舌。

在第一时间即和妻子一起出来做视频澄清,坚决否认有诈捐,但承认与高智晟妻子耿和有经济关系——耿和在他们夫妇经营的家庭旅馆(Airbnb)商务中有投入。唐柏桥太太公布了几张给耿和的支票数额,好像有数千,是请耿和在旅馆做清洁工作的报酬。唐太太说,当初找耿和,也是想帮她,给她找个活,大家一起赚点钱。就被指控诈捐一事,唐太太在视频中说,她给耿和打了电话,显然是希望耿和出面解释和澄清,但耿和都不回应。

我看到高律师这个声明的第一感觉是,这个所谓七万美元的诈捐信息是误导。稍微了解点海外情形的人都知道,现在别说捐到七万美元,找个七千美元都不容易。以资助某人生活的名义募捐,即使在几年内捐到七万美元都不大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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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高律师引述女儿的话说,耿和因损失三百美元哭了一天。那如果唐夫妇有诈捐,且数额高达七万,耿和怎么可能不在第一时间去跟唐柏桥夫妇要?正常的程序一定是,耿和去找唐夫妇询问,那几个华人捐给我们的钱为什么不给我们?如唐夫妇否认有收到捐款,那第二步就是找来那“几位捐款华人”,跟唐夫妇对质;再不行,就是,通过法律解决。

其三,耿和人在,如果几个华人常年要捐款(不是因某个契机见到唐柏桥要他转手一下),直接捐给她本人就可以了嘛,多简单。常年通过唐捐款,不合常理。而且,高律师声明已经好几天了,迄今为止没有一个华侨出来证明说曾通过唐柏桥转捐款给耿和。

但无论外人怎么从常理角度设想、推定,对具体情况都一无所知。指控这么一大笔款项的诈捐,等于指控一个犯罪行为。被暗指是诈捐人的唐柏桥夫妇马上做了视频讲话澄清,解释自己跟耿和的关系,这是对自己和对大家负责的行为。耿和女士也有责任(责任!)出来,解释、澄清事情的原委。这不仅是对被指控人负责,也是对你本人和高智晟先生负责,否则此事对你本人和高智晟先生的形象损失未见得亚于对唐柏桥。起码在我这里,看了唐柏桥夫妇的视频解释,倾向相信。那也会有很多读者观众跟我同感吧。

如果耿和表示,确有唐柏桥诈捐七万美元的事情。那我们大家来找这几个华人核实,如果属实,舆论肯定会一面倒谴责唐柏桥,帮助耿和要回捐款。舆论无法要回捐款的话,也一定会有律师帮助耿和打官司,索回捐款。对律师来说,这不仅是道义,也是生意呵。

但迄今为止,耿和女士保持沉默。她女儿发博客说,妈妈对来电询问这件事(包括唐太太电话)等一律不理,甚至说,声明是我爸爸发的,我跟我妈都不是当事人,你们找我爸爸去。这种说法和态度是完全无法让人接受的,甚至是非常无理、无礼的。声明是高智晟律师发的没错,但他是根据你们母女的说法才做出这种定论的!

那么高智晟妻女的说法有事实根据吗?如果是道听途说,或受人挑拨离间,或是自己编造谎言,那不等于是首先欺骗了高智晟律师(你们自己的亲人),然后欺骗了大众,抹黑了唐柏桥夫妇吗?如此不负责任的指控,由高智晟律师以“完全认可”的口吻转发,如果不能核实、证实的话,如前所述,其对高智晟本人的形象损失,未见得亚于对唐柏桥。

当然耿和女士可以说,高智晟的声明没有点名,是唐夫妇自己对号入座的。那么请问耿和女士,如果你跟我有生意往来,我发个声明说,有去美国国会作过证的维权律师家人,骗了我10万美元,我愤怒谴责!那么,因你是的家人,曾去国会作证,那就有人(甚至媒体)说那个骗钱的就是耿和。你给我打来电话,要我公开解释和澄清,但我就是不回你电话,也不出面解释,用这种方法默许大众认为你是诈骗者,你难道不会愤怒吗?所以,再重复一遍,耿和女士的沉默,不仅是对唐柏桥夫妇,而且是对自己,对高智晟,对关心高智晟和国内维权律师的社会大众的不负责任。

另外,高智晟先生声明中引用的他女儿的一些描述,也不能令人信服。例如,耿和因工作一天只睡三、四个小时,腿都站肿了,意思是一天要做工很多、很多个小时。耿和有美国身份,不是非法打工,如有老板如此苛刻地虐待她,可以告到法庭惩罚老板。

耿和逃亡到美国,获得政治庇护,并得到美国政府的生活资助,应该感恩这个伟大的国家!但经高智晟转手的那种描述,等于是诋毁美国。让国内的中国人看看,逃到美国去的维权律师的妻子,在美国是多么凄惨的状况,哪有人权可言?

实际情况根本不是这样。我知道的很有限,但也起码了解:德州的傅希秋牧师帮助过她们,香港有团体定期给耿和经济支援,耿和也拿到美国政府的福利金,学员和其他反共的华人也给过她们帮助,也有台湾朋友给过援手。我不相信高智晟妻子在美国有其女儿描述的那种凄惨。

虽然中国古语千百年来都教导说,滴水之恩,泉涌相报。但我在华人社会见到太多的情形是:你帮人90分,如果有10分没帮到他满意的程度,或得罪了他,那么前面的90分,就不仅一笔全抹掉,甚至成了90分的负数。这种情形在朋友和亲人中都相当多,甚至普遍。即使对美国这个国家也同样。享受的那么多好处,会被某一不顺利、不顺心事件而痛恨美国。华人社会缺乏感恩之心,这是华人世界的一大悲哀。正向的做法应该是,虽然我有10分的不满,哪怕你得罪了我10分,但念你那90分的帮助,起码,我不会报复你,更不会诬陷你。当然,如真有缺德或犯罪,那另当别论。我在此绝不是指任何人,而是借题发挥,指一种我一直感触很深的现象。

我对这个问题的敏感可能超过许多人。这种现象的极品典型是案。就此我曾写过几十篇文章,有兴趣的读者可上网查阅。那个索赔20亿美元的荒唐案,最后以桑兰全部撤诉告终。但却耗费了被告之一的、在美帮助过桑兰十个月、在中国帮助她十年的刘国生谢晓红夫妇80多万美元律师费,更别谈那些伤心、痛苦、愤怒和耗费的巨大时间精力应付官司。当然,天理仍在,桑兰因此身败名裂,她也会以中国有史以来最大的恩将仇报的典型永载史册。所以,网络有流行语:防火防盗防桑兰,做人不能太桑兰。

言归正传。由于唐柏桥是激烈的反共革命派,所以跟高智晟在理念上更接近。在海外我看到的,对高智晟最高度赞扬的是唐柏桥,把高智晟誉为中国的曼德拉等等,最初耿和带儿女抵达纽约,也是唐柏桥在餐馆接风,然后安排住到他家的。他们之间后来发生了什么不清楚。但从最近几年耿和与唐柏桥夫妇在北加州合作经营家庭旅馆的情形来看,之前并没有什么事。在后来的商务合作中,如有不愉快,或有报酬不合理等情形,不满意,耿和可以离开这种“合作”。给耿和一份工作,让她能有些收入,是好意。在美国这么自由的世界,谁也不能强迫别人做工;如果唐夫妇克扣,欺负高智晟妻女,耿和女士可以公开说出来,起码让舆论惩罚唐夫妇。如有更严重问题,就去打官司。

如果这些都不做,也不出面做任何说明,那是什么问题呢?今天是网络时代,网民都有自己的智慧。不会因谁是哪个名人的妻子,也不能因为高智晟律师遭受中共的迫害,我们敬佩高律师的坚强勇敢,同情他们一家,就可以有特权随意指控。

高智晟的女儿耿格不久前在挪威的“Oslo Freedom Forum”(奥斯陆自由论坛)上有一个英文演讲,字幕上打出:Truth is power, and I will continue to say it.(真实是力量,我将继续说出真实)。耿格用流利的英文,落落大方的神态,讲述了她父亲在中国因为维权而遭到的酷刑迫害。她讲到自己落泪,也感动了全场,演讲结束时,获得热烈掌声。今天,面对这个所谓七万美元诈捐事件,作为当事人之一的耿格(今年已24岁,已是成人),是不是应该按照自己演讲的原则,说出真实呢。

(附注:唐柏桥和耿和我都认识,但本文不是调查报告,没有向任何一方做任何询问,只是就目前网上的信息,就此事论此事,谈一点自己的直觉和看法。)

2017年8月10日于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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