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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悟:一男二女三名法院院长同时落马 引地方官场震动

2017年08月15日 9:24 PDF版 分享转发

转自:明慧网

作者:理悟

清算步步紧

枉知天命五十五,一男俩女仨恶虎。

同时遭打为哪般?恶报临头清算苦。

紧跟江蟾卖灵魂,枉法冤判徒。

刑酷鬼恶关正信,法徒血泪铺仕途。

善恶有报影随形,时辰一到空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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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条罪状均在案,得意过后跪天哭。

江系余孽休侥幸,全面清算启大幕。

别等天怒神动手,法网恢恢关难度。

尚有一丝良知在,大法真相破迷雾。

历史关头择生死,立功赎罪留后路。

二零一七年六月中旬,市三个。主要辖区的区黄萍、刘庚和金京钊,同时落马:被撤销职务、停止工作,被审查。据内部通报,锦州市凌河区法院院长黄萍(女)因行贿、锦州市古塔区法院院长刘庚因受贿与介绍贿赂、锦州市太和区法院院长金京钊(女)也因贪腐。

锦州市这三个区法院的院长同时落马,在锦州引起了不小的震动,有些人诚惶诚恐。三个院长的同时落马究竟为哪般?表面是因贪腐,实则有更深层的原因。

黄萍,女,现年五十五岁,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由一个普通的法官升为锦州市太和区法院院长助理、副院长,后升为古塔区法院院长。该法院多次诬判学员,李凌就是被黄萍的前任冯永田诬判后,被辽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的。黄萍任该院院长后,步冯永田的后尘,继续实施迫害,特别是二零零九年在她任职期间,将法轮功学员宋亚平非法判刑十一年。二零一四年初黄萍调任凌河区法院任院长,至被撤职前一直在凌河区法院任职,这期间她又先后非法诬判邵明罡、武秀兰等六名法轮功学员。武秀兰是年近七十岁的老太太,因感恩法轮大法使她病体康复的恩德,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在路边的电线杆子上,贴了一张“五月十三日是世界法轮大法日”的小黏贴,而被跟踪绑架,被凌河区法院诬判二年。

刘庚,男,五十五岁,曾任凌河区法院院长长达十年。这十年间他所在的凌河区法院枉判法轮功学员二十多人,仅二零零八年,就枉判十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法轮功学员项英被诬判十二年。二零一四年初,他与黄萍对调,任古塔区法院院长,又非法诬判王林、李凯等多名法轮功学员。他也是古塔法院连续遭报的第三任院长,前两任是冯永田(被判三年半徒刑)和黄萍(正在调查处理中)。

金京钊,女,五十五岁,多年来一直担任锦州市太和区法院院长,也一直参与对辖区内法轮功学员的诬判,特别是二零零八年她昧著良心将善良妇女刘凤梅诬判十三年,致使她在狱中被折磨成疾,罹患癌症,最后悲惨离世;还有,法轮功学员黄成被她诬判投监后,惨遭酷刑,遭受“十指插针”摧残,最后被迫害致死;金京钊还枉判两位山东法轮功学员曲成业和张立田,曲成业在盘锦监狱被折磨成等病症,直到咽气也没有得到保外就医,直接死在了监狱;而张立田则在锦州监狱二十监区被狱警和犯人活活打死,尸体至今没有火化。

通讯员辽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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