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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森访谈】土地“三权分置”法能让6亿农民受益吗?

2017年11月14日 18:54 PDF版 分享转发

因为中共建立的这一套扭曲的土地所有制的法律体系,所以很多时候可以看到土地强占,土地霸占的事情,是属于合法合理的,在中国普遍存在
因为建立的这一套扭曲的土地所有制的法律体系,所以很多时候可以看到土地强占,土地霸占的事情,是属于合法合理的,在普遍存在

记者/主持人:静汝

听众朋友,您好!您现在收听的是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的【】节目,我是静汝。

最近中共官媒<人民日报>刊登了中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审的土地”三权分置”法草案,之后大陆各大网站纷纷转载,解释说这一草案对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从立法的角度上做出进一步的明确规定。报道还说这项草案关乎到6亿会因这项规定受益,6亿确实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几乎占一半中国人口的一半。那么这项草案对于当前承包户所面临的当地政府征收、甚至强征、等有什么影响吗?因为我们经常在网上看到这种强拆、强行征收农民土地而引发的农民抗争甚至农民集体抗争事件屡屡发生,这项规定会不会对此有所改善?另外,承包土地权和经营权的分置有什么利弊?记者就此采访了旅美经济评论家杰森博士。

记者:杰森博士您好,怎么理解中共的这种农村土地三权分置?

杰森:其实本来在任何一个正常社会,任何合理的国家,有个土地主人,比如说几千年来中国土地很多是归农民的,拥有土地,有土地以后,他就可以把土地租给别人种,土地多的租给佃户来种,或者自己种,这些其实是非常简单的土地拥有概念,他甚至可以把土地卖掉,把土地继承给自己孩子,就是说土地私有制的情况下,这根本是不存在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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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中共从最开始,事实上就是掠夺老百姓,当时为了让老百姓跟着中共帮它打天下,所谓土地改革,把土地硬是从人家几千年来继承土地的地主,从家里抢走,然后分给农民,让农民高兴,跟着它打天下。就是整个中国国内战争的时候,全靠中国农民,推着小车给它补给,最后让他打赢,占领整个中国大陆的土地。

但是刚刚占领大陆不久,他就搞什么合作社,把所有的土地都收起来,变成,所有土地权,农村的土地都归集体所有。所谓的集体其实就是公社,但是一旦归集体,其实某种程度上讲,任何人都不算了。当时出现的问题是大家都到集体公社去上班,人浮于事,土地根本什么都不长,荒芜一片,每个人都饿的不行,最后各别的安徽有一些农民,实在不行了,这把人都饿死了,怎么办呢,就这样我们把土地让每家去承包,所有权,虽然还是归公社,但是我们把地拿来叫责任田,归我,我的责任,我负责种这块地。

那么一旦土地承包了就不是大锅饭了,每个人都拼命努力去让土地怎么种庄稼种的更多,长的更壮,每个人都是勤劳的工作。结果一下子,中国粮食就开始收成好了,这个时候刚开始是属于打击对象的,但是后来慢慢的中共看这有利可图,就认可这种方式,后来变成土地承包制,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在某种程度上得到认可,这是78年出现的事情。

但是后来中共又搞什么各种各样大的生产,就出现了很多农民工。土地不多的地方,很多农民就到广东和一些大的沿海城市去打工。其中很多家庭的因为孩子都出去打工了,土地荒芜,有的个别人就已经把土地转让别人,让别人代为耕作,就又出现一种情况,虽然土地从农村承包,但是土地真正的运作,不管种农作物或干什么,经营的权力其实已经转让出去了。

换句话说,这个事情已经在中国大量的发生,甚至数以千万的农户已经在这么做了。中共这一次又说是制度改革,制度创新,其实都是狗屁。怎么说呢,这一次又跟上回农民搞了土地承包制以后,它搞一下认可,这次就再一次做个法律认可。出现承包土地以后,把土地转让给别人,让别人给你耕作,耕作权叫经营权,承包和经营权原来归一块的,现在我把它分块,变成三个权力。

其实这个事情搞的非常复杂的原因就是中共莫明其妙搞一个所谓土地集体所有制这样畸形的根本制度造成的。如果说土地都是私有,每家土地都是你的,根本不需要定这么多法律,从最开始集体制,然后承包给个人,现在承包给家庭土地,再允许你转让给第三方,第三方又存在一个独立的土地经营权。

中国很多很多事情很复杂全是中共从一开始,违背最基本常识,建立一套掠夺式最基本的社会制度,比如说土地集体所有制这样根本制度,造成后面一系列补补丁式改革,它把自己冒充说是创新式的制度改革,其实不是的,这是老百姓已经创造出来这样的作法以后,你只是在认可,而且它也在解决实际所面临的问题。就是说现在大量土地因为都是承包制,一家一小块,这种结果不利于土地大规模生产,高效的大规模机械化生长。

现在很多农户又离开农村,到城里打工,留守老人孩子又种不了土地,很多地方出现土地大量荒芜。一方面由于它根本制度问题,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大规模生产,不能高效生产,另外一方面,又有最近期的农民工现象,劳动力流动现象,造成大量土地荒芜,所以它现在是为了补前面这二个补丁,又制定了这个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希望有些专门想在农业上发展的这种公司或者个人,把很多散落在被各个农户承包的小块土地,都把经营权拿过来,这样他们可以大面积生产,一方面解决农业生产低效,高成本低效的问题,另外一方面,稍微解决一下现在很多地方土地无人耕种,造成土地荒芜的问题。

就是还是一开始根本制度造成一系列的历史遗留问题,现在依靠打补丁的这种所谓立法,然后把这些问题试图解决,也就是这么个概念。

记者:您刚刚提到其实老百姓已经是在这样做,那也就是说这个所谓的新草案和现在的承包没有什么不同?

杰森:就跟当时要求所有土地都归集体公社,大家一块到公社里工作,给你记工分,年终每人根据你的工分,给你发点粮食、口粮之类的,最后人人都吃不饱。后来有的村子试图把土地分给老百姓,还被中共成为打击对象。但是最后形势所迫,它最后承认了承包制。这一次其实也是一样概念,是老百姓已经做到这一点了,然后它在从法律上确认。

在我看来,它只是把一个已经在很大面积做的事情,变成法律上认可追加的法案。必要性有多大?我看不出来,它自己声称说这样可以把很多事情从法律上有所保证,甚至说这个土地经营权,可以做为一种银行贷款抵押,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也许有点好处。至少它承认土地经营权力是有价值存在的,整个这个过程中可以看到,可能从法律上有一点点保证。

记者:我们常常看到中国农村出现这种当地政府强行圈地、征收土地的农民抗争事件,这个新规定对这种现象会有所改善吗?

杰森:你也知道,中国宪法大家都把它当玩笑,一般象制定这种小的法律,其实都是样子货。真的某个地方官员利益跟这个法律冲突了,他根本不把法律当回事,他想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比如说这一块土地要征收,他说在国家利益需要的情况下,集体土地国家有权征收,一旦有这样的土地最基本的法律,其实在所谓集体所有的权力,农户承包的权力,农户租给别人,让别人有经营权力,在整个国家利益大概念下,都可以拿走。而国家利益是谁决定,那不就官员决定,官员觉得,我觉得这儿开发房给我带来利益很大,那这就是国家利益把这块土地圈起来,我要开发房地产,我需要征收。我需要什么政绩,要开一个工业园,那好我把这个土地圈起来,这开工业园就是国家利益。所以所有定这些法律,说多少农民有新的价值提升,其实都是愰子。如果你的土地官方看不上,那你的价值可能还有点。一旦官方看的上,这个价值就不存在了,那就是国家利益,国家利益就盖住了你所谓的这个价值了。

所以在我看来,中共自己法律本身,其实都有点矛盾,再加上中共本身地方官员对法律蔑视之极,整个官员在执法过程中,就代这这样一种强取豪夺的运作方式,没有任何机制去保证法律可以实施,让老百姓得到那么一点法律认可的一点权力。

毕竟这个法律所谓三权分置,最根本还是集体所有,这个集体所有权不改变,人家强占你土地都有法律依据的,况且我刚才说的有个更大的中国法律土地法。明文规定这个土地在国家利益需要的情况下,有权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的土地是可以被征收的,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大量的这种土地问题,强占强拆的问题,根本就在法院立不了案,为啥呢?因为法律上横着立的,虽然非常的不合理,虽然非常的霸道,虽然非常的让人理上说不过,但是因为中共建立的这一套扭曲的土地所有制的法律体系,所以很多时候可以看到土地强占,土地霸占的事情,是属于合法合理的,在中国普遍存在。

记者:另外,我们常常看到目前的这种承包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比如说这块地本来应该是用于耕种,但因为种粮食的利润不高,一些地方出现了承包者就买土等其它用途,造成了土壤被破坏,这种现象会不会因这个立法而得到改善?

杰森:他虽然提到土地还要有他的经营的方式,还是农耕土地,就得用于农业,如果属于那种草地,就得种草等等,他有这样的规定,但是他这时确实是把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割裂了,比如说让我经营,这块土地属于我经营,这个词都不叫耕种,他叫经营,一旦你给我经营的话,我可以找人种粮食,我也可以在这种树,如果种树、种粮食的过程中,我需要把一些土地的土挖走去烧点砖、卖点土之类的,你怎么能管上我呢?你怎么样管?我说我在挖地种树,在挖地种树中我运一些土出去。所以这三权分置的话,很多时候短期行为是普遍存在的,因为这个土地不归我。

这就是为什么中共的一个最根本的制度问题,比如说土地集体所有制,就造成后续一系列的问题。就跟比如说你有一套房子,你把房子租给租客的时候,那个租客除非特别好,一般情况下都不会照顾像你自已对你房子那么珍惜照顾的方式,因为他毕竟是短期行为。承包能承包三十年,你让他经营,他可能只经营五年、十年,在他看来五年、十年之后的事他才不管呢。这个土地浩劫五年、十年,哪怕把土挖光,留下的都是石头,那是你的事情。所以说所有这些所谓的越分越细的过程中,其实对于土地本身的强取豪夺,短期行为可能更可怕的存在。因为这种所有制是不自然的,不是合理的,这是为什么国外没有的事,中国老有这么复杂的事情,就是因为中国根本这种制度是有问题的,你为什么不让土地私有化呢?一定要归你中共所有,这就造成所问题的根源。

记者:中国的很多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很大一部分是靠卖土地维持,您认为这个新规定对方政府的这种做法会不会有所限制?

杰森:我还是那个话,中国有一个土地法明确规定在国家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国家有权征收你集体所有的土地,所以这个概念非常明确的已经展现出来,但是国家利益是谁定的,是官员定的。所以官员如果需要搞一个科技园,工业园,搞一个房地产开发区,那就是国家利益了,官员的利益就是国家利益了,就是他自己的利益造一个国家的帽子。在这样的情况下,土地法律保证他可以拿走,所以他所谓的这种还是很难确定老百姓的权利。

以前的薄熙来在重庆的时候,当时他为了开发房地产,他就强迫的把周边的农民的农村户口变成城市户口,一变成城户口就把你土地拿走了,城市人是没有土地的,农村人的土地就归我了,归我我就搞开发商,薄熙来在重庆干了这样的事情。

所以这次明文规定说到这个人就是进了城,在城里落户了,你也不能因此就把他的承包权夺走,这个就又不合理了。如果他已经变成城里人,他又拥有土地,那为啥原来的城市人就没有土地呢?你又创造一个新的社会不公,为什么城里人先天就不该有土地?而这个人是从农村搬来的,他现在已经是城市人了,我不是说要挑起中国人的妒忌,我只是说通过这个事情,你可以看到中共的法律总是在创造新的社会不平等,新的社会问题。

就是说他出的这个法案,名义上说是为了保证入户城市的农村人,他仍然有权力维持他的农村的承包权,但是你怎么界定?如果这个事情在过去二、三十年以后,你会发现非常奇怪,同样两个年轻人,因为他爸原来是城里人,另外一个人他爸原来是农村人,两个小孩从小一块长大的,但是一个人就可以有一大片土地在农村,接着经营承包,另一个小孩子家里啥都没有,你说这样合理吗?

所以说这个事情,中共不停的创造出社会的分歧,社会的不公正,社会的不平等,方方面面的事情都是这样子的,它的户籍制度,公务员的养老制度等一系列,中国问题为什么这么复杂,其实核心的问题全是中共搞得一蹋煳涂。

听众朋友,今天的【杰森访谈】节目就到这里,我是静汝,感谢您的收听,我们下次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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