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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立:香港愈来愈像人治社会

2018年11月15日 11:17 PDF版 分享转发

作者:郑立

法治走向从根底上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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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来说,司法应该是一个人犯了什么,就告什么。他犯偷窃,就告偷窃,而不是强奸。但这并不是香港的情况,相反,香港很多时出现一种异象:先想告一个人,再找一条比较容易告成或判刑重的罪名。

香港很流行先射箭再画靶,先有了想要整死某个人的目标,然后再想用哪条法律,用怎样的司法程序达成。本来法律应该是原则,也就是大家要去尊重的东西,现在却退化了工具箱里的工具,给人挑方便的用。

这种用心,实际上就是人治性质的有罪假定,而法律也变成一种解谜游戏。

而近年,香港更是把这种做法,应用在政治之上。那就是恶名昭彰的“不诚实取用电脑罪”,每当社会有大事件发生的时候,政府就热衷于到处用这条罪捡控市民。不论是你在网络上发表一段他们认为可能有问题的言论,分享某些资讯或文章,用了别人家的wifi,或者用手机拍了某些照片,都一样会被控同一条罪。

他不需要证明你不诚实,你“涉嫌”不诚实就可以控告,而今天的智能手机,一概被视为电脑。一旦警察上门,就可能把你的电脑和智能电话,当成证物扣留一年半载。即使最后撤控或者告不入,但谁都知道手机和电脑都是重要的日常资讯工具,往往保存了重要工作资料,光是这些被扣留已经足以对当事人,产生很大困扰。

而之后出现议员被取消资格事件后,相关议员在议会建筑物里被告“”而被判监。这件诡异的事情也略为惊动了国际社会,议员在议会里“非法集会”然后还要被判刑,对于民主国家的政客来说根本就是匪夷所思。

为了对付一个人,告入一个人,甚至因为政治理由,觉得他一定要坐牢。而有这目标的人,根本完全想不到他犯了什么法律,有些甚至难看到大声说,我坚持你犯了法,但我不知道你犯了什么法,政府有责任从繁厚的法律中,挑出一条他可能会犯的法,把那种“我想你死你就一定要死”的人治思想完全写在脸上再说出来。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莫须有这种事情,竟然回到了香港这看似国际现代的社会。用由负担的法律成本,去整治少数市民。倒过来说,这标准也永远避过某些人,例如在香港的议会拍照是犯法的,政府却直接不检控。

法律也因此从一个被人尊重的公众行为标准,变成一把凶刀,因为一堆法律要用最严苛标准的话,几乎大部份人都涉嫌犯法。而实际上你是否犯法,而不是看你的行为,而是看政府有没有想要搞你,只要政府想。你即使很谨慎的么都不做,也总会被人挑到可以攻击的位置。

当这情况出现并持续,香港的法治将会从根底被破坏,因为大家都会承认,是否会被检控,跟你做的事情其实没什么关系,跟有没有权贵想要找你麻烦比较有关系。

来源: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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