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莫乃光:动用《紧急法》等于将香港变成乌克兰

2019年08月29日 11:11 PDF版 分享转发

作者:

昨日有消息指特区政府考虑以《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进行紧急立法应对。特首林郑月娥回应记者提问时,未有明确回应会否考虑动用《紧急法》。

如果特首和行会宣布进入紧急情况,可以直接绕过订立任何法例,任意逮捕市民,管制出版甚至网络,随意入屋搜查,变相将所有香港《基本法》的人权和权利保障废掉武功!换言之任何行为都可以不经立法会审议直接受监管,无限放大政府权力,对香港伤害等同核弹级。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第241章)列明,及行政会议认为属紧急情况时,「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订立任何他认为合乎公众利益的规例」,包括对出版及通讯的管制,将市民逮捕、羁留、驱逐及递解离境,授权进入及搜查市民处所等。

可订立的法例范围极广泛,包括「对刊物、文字、地图、图则、照片、通讯及通讯方法的检查、管制及压制」(例如禁止使用社交媒体 Facebook、WhatsApp、Telegram和连登),也可直接修改现时法例(例如在《公安条例》中加入禁止蒙面的条文)。

特首会同行政会议可为新法例定立「任何刑罚及制裁(包括强制性终身监禁的最高刑罚,但不包括死刑)」,第二条(f)更包括类似抄家的权力:「对财产及其使用作出的拨配、管制、没收及处置」,对者和企业来说,香港仍是否安全的地方?

不管是全港性的封网或者是局部地区封网,前提都是特首决定香港进入「紧急状态」才能要求电讯商和服务提供者断网。按照《电讯条例》(106章)第13条,若行政长官认为已发生紧急情况,可签署手令接管或使用电讯电台,或对其加以控制。条例没有列明何谓「紧急情况」。政府断网一旦执行,连带电话服务亦可能受影响,影响是无法衡量。

网络自由和信息自由流通是香港吸引外国投资的基础,政府对《紧急法》的取态本身已令人极度忧虑。若香港的互联网被过滤甚至封锁,还怎样成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云端运算和数据中心枢纽?触发的信心危机、资金外流、裁员、外企撤离等连锁效应,香港目前的经济状况能否承受?

参考:反示威法

Netflix热播的乌克兰抗争纪录片《Winter on Fire》之中,乌克兰政府为压制抗争,也曾禁止发售头盔和禁止蒙面,但并没有吓退人民继续抗争。

2014年1月16日,乌克兰通过反示威法,史称「黑色星期四」,并于次日在自11月开始的大规模反政府抗议活动的浪潮下,总统维克托.亚努科维奇签署法令。法律被亲欧盟运动示威者、非政府组织、学者和乌克兰媒体统称为「独裁统治的法律」。

这些严刑峻法包括惩罚各种行为和大大增加政府权力,例如处罚超过五架车堵塞道路、发放关于法官和其家人的资料、堵塞政府建筑物和住宅入口、在示威和公众集会中蒙面,广泛地定义「极端主义活动」并禁止非牟利组织和教会支援公民抗命活动,将接受外国支援的非牟利组织定性为「外国代理人」并增加规管。乌克兰政府亦将审查互联网合法化,并强制 ISP注册。

香港政府若引用「紧急法」,一国一制立即实行,连送中条例都不再需要!这种独裁专制的法律严重威胁香港市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商界亦必定不能独善其身。香港和乌克兰最大分别是香港的金融市场和经济,香港政府是否要走到押上所有的这一步?

我希望政府聆听和回应市民的五大诉求,不要继续把香港推到无可挽回的境地。

来源:立场新闻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