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议会维持现器官移植法:手术需供方明确同意
2020年01月17日 7:06 PDF版
【希望之声2020年1月16日】(希望之声记者宇宁综合报导)德国联邦议会于1月16日上午表决,维持德国目前的器官移植法律,必须在供方知情并明确表示自愿的情况下才可进行器官移植手术。
据德国之声报导,1月16日, 德国联邦议会以432票支持,37票弃权, 200票反对, 要求维持德国目前的器官移植法, 根据此法案,只可以在自愿捐赠器官者知情或在去世者的亲人同意的情况下,对他们实施器官移植手术。
德国卫生部长Jens Spahn 提出了一个建议案, 此建议案假设所有人都是注册的器官供体, 但是允许器官供应者选择拒绝捐赠其器官, 此建议案遭到397票反对,292票支持,最后被否决。
国际社会一直都非常关注中共在中国大陆活摘器官的罪行, 伦敦人民法庭于2019年6月17日的最终裁定表示, 在国际社会被全面禁止的非法强摘和器官移植的行为,一直在中国大陆存在,并认为中共一直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 强行摘除法轮功修炼者等“良心犯”的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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