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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要“依法”交18个税 全球第一

2018年03月12日 19:08 PDF版 分享转发

作者:颜丹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大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居住消费支出每月145元,此项明显偏低的数据,却被作为个人免征额的计算依据。*

最近,中共某人大代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20年要实现法定,但税收法定并不是简单地把现在的十八种条例都变成法律,而是……建立与高质量发展、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税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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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现在的十八个税种条例都变成法律”,实则意味着在中共执政的几十年中,老百姓背负的沉重税赋,有一些竟连法律依据都没有。据悉,“中国现行的税种共18个”,但“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环保税、烟叶税和船舶吨税这6个税种通过全国人大立法,其它绝大多数税收事项都是依靠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来规定。

也就是说,人交的三分之二的税费,都是仅凭官老爷们的大笔一挥就开始强制征收了,根本就不具备什么合法性。要说非法强征可憎、可恶,那么不久之后的合法强征,又会让人欢喜到哪儿去呢?

在中共治下,老百姓要上缴的税种多达18个、且纵观世界绝无仅有,仅从这一点来看,就足以令人侧目、心惊。更重要的是,18个税种当中,大部分都是在重复征收,这本就是不合法的。

而如今,中共这位代表却提出,要把这些不合法写进法律、变成合法。这就足以说明,中共的立法不过是为了包庇自己的违法。在没有立法的情况下,中共对国民强征无疑是一种强盗行为,那么现在,若执意要将强盗行为合法化,也就更加彰显出了中共的流氓本色。

实际上,这正是不愿让人民来监督的一党独裁的真面目,这正是强行将司法沦为政治奴仆的中共的真实嘴脸。不难预见的是,即便将那些不合法的税种立了法,也仍然改变不了在中国持续发生的、国家的主人——国民被人民的公仆——政府抢了又抢的惨烈现实。因此,那位代表敢公开把话挑明,其实也并无悬念。

他所代表的中共的真实意图不过就是,在把民资变为党产,或是其徒子徒孙的私产这件事上,必须得完全由中共说了算。老百姓再有意见,对重复征税、狂征暴敛再不乐意也没用,中共仍可利用法律来加稳、加固自己能肆意搜刮民脂民膏的权力。

民脂民膏所要支付的,显然不仅是那18个税种,还包括连税种都算不上的“非税收入”。而这个“非税收入”,也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却仍然能被中共以“政府性”的名义向老百姓征收多年。

陆媒登载的那篇《的纳税负担到底重不重》的文章有图表显示,“税上加费、重复征收的政府性基金(按照收入由高到低)包括车辆通行费、基础设施配套费、铁路建设基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民航发展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若干项。此外,还有数据显示,“2014年,在45项财政部预算内的政府性基金中,光是隐藏在水电价格里的附加费总和就超过1200亿元”。

不难看出,中国人除了要将血汗钱交给国库,还要铆足了劲、为这些官老爷们的基金做贡献。按照那位代表所说,这些原本让老百姓交过、此后还要再交的行政杂费,中共也会通过立法将其保护起来。一旦被写进法律条文,中国人连反对、声辩的机会都没有。如果有人拒交,则随时都可能被扣上“违法”帽子进行论处。

在征税这件事上,中共原本干的就是强盗的勾当,然而被自己制定的恶法包庇之后,遭抢的无辜老百姓倒成了要接受管控的暴民。不难看出,“税收法定”根本就不是为老百姓谋福祉,而是为党敛财提供合法性。

一旦政府通过征税敛财被视为合法,后果也就可想而知。那句“建立与高质量发展、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税收体系”实则已道出“税收法定”之后,税费只会涨、不会跌的言外之意。

红朝治下的中国之所以至今仍未实现“法治”,不是因为立法不够,而是由于向来无视法律、公然违法的政治暴行太多。中国要将税收立法之前,实则应该多一道手续,那就是先将没有法律依据、甚至已触犯法律的征税行为予以查办,以正视听。若违法积重不除,立法再多也只能让人深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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