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以下幼童 须坐后向式安全椅
2020年01月18日 10:10 PDF版
两岁以下幼童颈椎未发育完整,发生车祸时,会因甩鞭效应,造成颈椎断裂或严重伤害,交部规划需乘坐后向式安全座椅。
根据美国儿科医学会研究,两岁以下幼童颈椎尚未发育完整,发生车祸时,会因甩鞭效应,造成颈椎断裂或严重伤害,交通部规划在今年九月一日实施,一岁以上至两岁以下幼童搭乘小客车时,需乘坐后向式安全座椅。
交部规划9月实施
交通部路政司专门委员李昭贤表示,车祸撞击瞬间前向冲击力非常惊人,时速五十公里会产生高于本身重量数十倍冲击力,很多妈妈误以为抱得住小孩,是观念错误;后向式安全座椅能让头颈肩冲击大范围被座椅靠背分散及吸收撞击力道,保护较完整。
现行规定一岁以下或体重未达十公斤幼童,搭乘小客车时应安置于车辆后座的婴儿用卧床或后向幼童用座椅;年龄逾一岁至四岁以下,体重在十公斤以上至十八公斤以下,应坐于车辆后座的幼童用座椅。
交通部日前预告修正「小型车附载幼童安全乘坐实施及宣导办法」,规定两岁以下幼童,应安置于车辆后座婴儿用卧床或后向幼童用座椅;逾两岁至四岁以下,且体重在十八公斤以下者,应坐于车辆后座幼童用座椅,并优先选用后向式幼童用座椅;未依规定使用安全椅者,可处一千五百元至三千元罚锾。
交通部表示,以后两岁以下儿童即便体重在十公斤以上,仍须使用后向式安全座椅。两岁以上至四岁以下儿童,也建议以后向式安全座椅为优先。
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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