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彪请求法官对郭文贵及其律师给予惩罚
2018年12月17日 15:12 PDF版
唐汉
@TangHan32967114
12月14日
2018/12/13 新泽西联邦法庭 滕彪依据联邦民事诉讼法第11条(Rule11 俗称滥诉条例),请求法官对郭文贵及其律师给予惩罚。
滕彪称,郭文贵的诉讼目的是出于报复、压制言论、立功赎罪、骚扰和羞辱被告,诉求于法理不合,于证据不足;他已提前21天要求郭文贵撤诉,如今期限已过,特向法庭提出申请。
滕彪称,郭文贵120段的起诉状,仅3段与诉求相关;涉及滕彪发表的一篇十万字文章,断章取义摘取了不足五十个词的字面意思作为诽谤诉求,明显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郭律师Aaron Mitchel除本案外还代理西诺、袁建斌、唐柏桥、陈军、梁冠军等案,理当明确知晓这是违反R11条例的SLAPP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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