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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案前高层囚16年 皖前副省长择日判

2017年03月02日 14:44 PDF版 分享转发

涉及华润集团贪污案的香港中旅集团前总经理被控4,000万元及非法占用财物700万元,周二(28日)在深圳市中院宣判,2项罪成立判囚16年,并罚款120万元。

根据深圳市检察院指控,王帅廷在2003至2013年,利用担任华润电力、董事局副主席、董事局主席等职务便利,为3个单位和个人,在投资入股、职务任命等事项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4,009万元;而在2006至2011年,王帅廷先后11次违规获取火电项目开发奖,非法占有华润电力项目公司财物约7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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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华润集团前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林,周一被控涉侵吞公共财物及受贿超过3300万元人民币,他当庭认罪,择日宣判。

另外,前副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周二在上海市第一中院一审,被告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杨振超被指在2008至2016年期间,利用担任安徽淮南市委书记、安徽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获取土地使用权、调整规划,又为相关个人在职务提拔、调整等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亲属等非法收受贿赂约8,085万元。

而国务院直属单位国家行政学院前副院长何家成受贿案,周二在浙江宁波市中院宣判,他共计收受财物逾710万元,判处入狱9年及罚款70万元。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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