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以个人名义入禀高等法院,控告立法会议员梁继昌诽谤案,高等法院周四(20日)就梁继昌申请延期答辩进行内庭聆讯,聆案官最终接纳延期至5月2日,但被告人梁继昌要支付周四的800元讼费。
代表梁继昌的律师解释,被告一方需要特别小心处理本案,要阅读大量新闻稿、信件及立法会纪录等,才可以回应,故需要更多时间预备。
代表梁振英的律师就指,事情直接简单,被告人只需回答是否坚持有关的言论。
聆案官余敏奇认为,本案非一般诽谤的案件,决定批准延期,给予被告一方更多时间预备。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