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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原副省长陈雪枫案一审开庭择期宣判 涉贿逾1.48亿元

2017年04月27日 23:15 PDF版 分享转发

据央视网4月27日报道,当天,中共省原、洛阳市委原书记受贿、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在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陈雪枫被控在2000年至2015年年间,利用担任永城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煤炭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索要、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1.48亿余元。在2009年至2011年,陈雪枫利用其担任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7万余元;2004年至2011年,陈雪枫在担任永城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期间,违反相关规定,擅自决定处置国有资产及公司收购价格,造成国有公司损失人民币2.24亿余元。荆州市人民提请追究陈雪枫的刑事责任。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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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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