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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职员加班劳累过度身亡 家属讨说法遭推诿

2017年05月04日 23:30 PDF版 分享转发

雅安芦山,县一名职员因长期加班,约一个月前在单位加班期间昏倒身亡。他的家属前往统计局讨说法,被告知死者不符合因工死亡的规定。家属投诉当地多个政府部门,被互相推诿,不得已集体前往县政府维权

供职于四川雅安芦山县统计局的一名卫姓职员,今年4月8日在单位加班期间突然晕倒,不幸身亡。死者去世后,家属多次前往统计局讨要说法,但对方拒绝承认系因工死亡。

死者家属卫先生向本台表示,家属们于5月3日再次前往统计局,面对家属撕心裂肺的哭喊,统计局党组书记胡玉辉无动于衷,十分冷漠。卫先生说死者此前多次加班,认为是属劳累过度身亡,统计局的认定不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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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加班的时候晕倒在单位里,死者的家属晚上就去单位找,保安不让进去,说里面没人。结果家属就走了。到第二天,他们单位打电话说,人送到医院去抢救,在第三天没抢救过来去世了。去世以后,他们单位说,这不算,在48小时内死亡才算工伤。我们家属就认为,这个规定非常没有人性,就去找(统计局)。找了以后单位领导都很冷漠、用不管我们死活的态度应付我们。”

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因公死亡,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致死和疾病致死。根据中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的20倍,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相关的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卫先生告诉记者,统计局声称因不属于工亡,所以只能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进行补偿。

卫先生说,近一个月来,家属前往多个相关部门讨要说法,但一直被互相推诿。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家属们4日前往县政府,但却再次被拒之门外:

“民政局、社保局、人事局都踢来踢去的,我们就没有讨公道的渠道。家属就准备二三十人集体到县政府再去向他们讨说法。去了县政府,他们就不让我们进大门,来了很多特警、保安,把我们带到信访局去。在那里各种推诿、搪塞,最后我们又返回县政府。他们就说,明天派个副县长,让我们派5名代表跟他们谈判。我们判断,他们也是一种推诿。”

本台记者4日致电芦山县劳动局办公室查询有关情况,对方让记者向工伤与医疗保险科询问,

“这个你打工伤医保科电话,你具体咨询一下,2点半打,现在还没上班。”

不过,记者按照对方要求的在下午2时30分以后,多次拨打对方提供的电话,均被接驳至传真机。

卫先生表示,家属们还会坚持维权。他感叹,这个政体让他们不知不觉就成为了访民。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石山/嘉華)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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