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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原书记受贿逾亿判死缓

2017年06月06日 19:31 PDF版 分享转发

市原市委书记1.3亿元,周二(6日)被佛山市中级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及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全部上缴国库。

陈弘平另涉及的行贿和滥用职权罪,各被判有期徒刑两年,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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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陈弘平在2004年至2011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外,在2010年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国家损失350万元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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