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乱案港少女潜逃台湾拟申政治庇护
涉及去年农历新年旺角暴乱案的1名香港少女,怀疑弃保潜逃到台湾,并向当地政党寻求协助,希望申请政治庇护。有台湾问题专家认为,如果情况属实,相信台湾方面提供庇护的机会不大,但不会在短期内将她驱逐出境。(林国立 报道)
去年农历年爆发的旺角暴乱事件,警方拘捕91人,其中4人已因干犯暴动罪被判囚3年至4年9个月。另一宗涉及11人的暴动罪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但《苹果日报》和《am730》先后引述消息,指案中唯一的1名女被告李倩怡,怀疑弃保潜逃到台湾,寻求庇护。
报道指出,李倩怡被控2项暴动和1项袭警罪,获准保释,但自1月开始,她的律师已经联络不到她,法庭亦已下令通缉,案件本月初开审时她亦缺席。
社民连前主席陶君行对本台证实,曾接获台湾人士指,有来自香港、曾参与旺角暴乱而被控暴动罪的少女,在应讯前持观光签证到台湾,向台湾时代力量求助,并曾询问他的意见。
陶君行说:今年1月时,我收到华人民主书院在台湾办事处同事的资料,获悉鱼蛋革命中,参与过抗争的人士,应该被告暴动,寻求过帮助,我知道她是姓李的那位18岁少女,因为她是1月时唯一没有出庭的,我5月到台湾公干时,我和同事开会谈到,知道他们已经没有再跟进,包括我的同事和时代力量都没有再跟进。
本台致电时代力量成员陈为廷,但他指不清楚事件。
记者问:是有这样的事吗,还是你不能确认?
陈为廷说:对这方面我真的不清楚,对对对,不好意思。
时代力量发言人回应传媒查询时,对是否曾与李倩怡接触不置可否,指无从证实。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涂谨申就向本台表示,香港和台湾没有引渡安排,若有香港疑犯潜逃到台湾,港府都只能向台湾方面提出要求,决定权在台湾当局方面。
涂谨申说:包括英治时代或回归后,都没有和台湾有任何移送逃犯协议,你只可以第1就是等他回来、2就是告知台湾当局,令台湾当局如果信纳某人是大罪犯,会否取消他的逗留批准,提早将他驱逐出境。台湾亦会考虑那个人提出的任何理据,举例说他认为罪名是迫容不公的,即所谓政治犯,就看台湾当局如何考虑这个人的理据。
台湾目前没有政治庇护法,但台湾的《香港澳门关系条例》规定,对因政治因素,令致安全及自由有紧急危害的港澳居民,要提供必要援助。台湾问题专家郑汉良对本台表示,过去有不少犯刑事罪的香港人潜逃台湾,台湾当局都没有主动处理,若今次报道属实,他认为台湾当局亦未必会将她视为政治犯。
郑汉良说:在这段时期,我看不出蔡英文有何理由将她遣返,因为过去有很多贪污犯刑事的人,都继续可以逍遥自在在台湾,为何这个人要遣返,港独这对台湾来说不是任何问题,如果香港真的有人,在旺角骚乱这件事上跑到台湾,这对蔡英文政府来说,根本不足以造成政治犯人的考虑,会否到期居留等问题,反而可能令她要被迫出境。
香港警方回应指,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警方不作评论;而一般情况下,警方会根据案情,循不同途径追查在逃疑犯的下落,并将其缉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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