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雄涉收25万未申报 法官押后7月底裁决
2017年06月16日 20:31 PDF版
香港立法会议员梁国雄接受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25万元捐款,未有向立法会申报,被控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梁国雄早前被裁定表证成立,控辩双方周五(16日)作出结案陈词后,法官将案押后至7月31日裁决。
法官在控方陈词前,要求控方厘清控罪的元素,并指不诚实并非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元素。
控方指被告的议员身份在案中不能分割,案件明显是被告以议员身份收款,惟法官认为不能说被告无时无刻都是以议员身份行事,控方回应相关的款项都是与政治有关,受惠的均是政党或议员的身份。
控方承认被告担任议员后,没证据证明有实际利益冲突,但涉及公众知情权,有可能涉及潜在利益冲突。控方又指被告没按立法会规则申报款项,而且收款后亦没有转回社民连的户口。
对于有辩方证人指收取的款项用于社民连新界东支部的运作,控方认为没证据证明涉款真正是用于支部。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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