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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签CEPA补充协议 “一带一路”及“大湾区”纳入

2017年06月29日 2:57 PDF版 分享转发

6月28日,特区政府与中国商务部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签署《投资协议》和《经济技术合作协议》,两地经贸关系首次扩展至非服务业。同时,协议还将“”及“”的经贸合作纳入其中。

《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是北京政府与香港政府在2003年签订,用以加强香港与大陆经济贸易联系的特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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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28日),港府与在CEPA的框架下签署《投资协议》及《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将CEPA涵盖的范围进一步扩大至非服务业,同时将中国国家主席提出的“一带一路”以及粤港澳“大”的经贸合作纳入CEPA。

香港财政司司长在致辞时提及,CEPA带来的经济效益说明香港成功落实一国两制。他又认为,这体现中港两地的“优势互补”紧密关系。

陈茂波:今天签署的另外一份《投资(经济)合作协议》,把“一带一路”建设在经贸领域的合作纳入CEPA的框架下,加强两地机构之间的合作,推动两地企业“併船出海”,携手把握国家“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所带来的机遇。

根据中国商务部披露的内容,有关协议下,一方在市场准入方面再次对香港采用“负面清单”开放方式,同时明确在投资领域给予香港最惠待遇。有报道指,这将使香港继续保持大陆对外开放的最高水准。

特约记者:王四维 责编:石山、何平 网编:郭度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http://www.rf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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