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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追忆89“六四”文章,劳工维权人士“煽颠罪”获刑四年半

2017年07月08日 9:48 PDF版 分享转发

作者/记者/主持人:

  • 萧雨

来源:美国之音,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广东维权人士刘少明(博讯网图片)

广东维权人士(博讯网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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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8岁写反动标语……12岁学装矿石收音机偷听台湾香港电台……18岁偷渡香港失败,21岁顶替母亲上矿山井下工作……

我老婆经常骂我:刘少明你这个从小坏到现在的人,你还有个家,当年不知底细嫁给你,你应感恩吧!”

这是活跃在中国广东乃至全国的知名刘少明写下的一段自我介绍。

星期五(7月7日),刘少明被一家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审判处四年半有期徒刑。西方权益组织说,刘少明是中国当局残酷侵害人权的最新受害者。

在星期五的判决前,59岁的刘少明已经在广州第一看守所被关押了两年多,原因是他在网上发表回忆89天安门民主运动的文章。

1989年5月,还在江西钢铁厂当工人的刘少明只身北上,声援北京大学生的绝食抗争。他住进了广场上学生的帐篷,加入了“北京工人自治联合会”, 每天在帐篷里做一些内勤工作,收集传单,救护绝食学生。6月4日凌晨枪声响起时,他刚刚和学生一道撤离广场。

六四”彻底改变了刘少明的人生轨迹。当年11月,他在珠海被捕入狱,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一年。他再也没有回到钢铁厂,用他自己的话说,从此“在外流浪26年。”

为了谋生,刘少明做过各种各样的零工,深深体会到中国底层劳工的苦难。 近年来他创办“工维义工”团队,积极投身劳工运动,还声援政治异见者,

他是工人们口中的“刘哥”。朋友说,“刘少明对工人特别有感情,为工人的事很拼命,像自己的事一样。”

因为维权,他被警察笔录不下百次,抓进派出所也不下50次。刘少明曾说:“肉体的小牢房和思想的大监狱,对我来说没区别。”

2015年5月,刘少明在海外网站上发表回忆89“”的文章。4天后,他从家中被不明身份人员带走,2个月后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正式逮捕。

2016年4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足足拖了15个月后才正式宣判。

星期五,刘少明在法庭简短发言,坚持自己无罪。他说,当局误解了他有关天安门事件的回忆文章,以及他在这次运动中的所作所为。此前他在法庭上说,自己写下这些文章的目的是“让国人不忘却那段历史,反思那段不堪回首的岁月,警示防止悲剧的重演。”

刘少明的妻子和儿子获准旁听了审判。辩护律师吴魁明说,他的当事人没有犯任何罪,会提起上诉。

人权组织国际特赦星期五发表声明,谴责中国当局给刘少明定罪。“刘少明被定罪,仅仅因为他践行了合法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国际特赦中国项目研究员倪伟平(William Nee)说,“他是一名良心犯,必须立即、无条件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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